三字经对九族的说法是:
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
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这是一种九族的说法,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就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这第二种的说法明显人数要多于第一种,写到这你可能会问,历史上的诛九族究竟是采用哪个说法呢?不幸的告诉你,是第二种,也就是将被被诛九族之人的所有比较近的血亲都杀光。
诛九族这个罪名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这个罪名是从夷三族的罪名发展而来的,夷三族也有两种说法,一说是父母、兄弟、妻子;还有的说,是以父亲、母亲、妻子。
无论是哪个说法,这个夷三族相比诛九族牵连的人数要少的多,后来夷三族还不过瘾,又发展成了诛五族诛七族,荆轲刺杀秦王失败后就是被处以诛七族的惩罚。
诛九族本来就已经是最严厉的惩罚了,但是在明朝又发展成了诛十族。这个诛十族就发生在朱棣攻下南京后,让方孝孺为他起草即位昭书,方孝孺宁死不从,燕王说:“诏不草,灭汝九族!”方孝儒针锋相对的说:“莫说九族,十族何妨!”
朱棣一气之下真的灭了方孝孺十族,可是诛九族就差不多把血亲杀光了,第十族从何而来,朱棣也算是开了历史的先河,将方孝孺的门生列为第十族,这个范围就太广了,据记载,总计800余人被凌迟处死。
《明史·方孝孺列传》记载"丁丑,杀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并夷其族
而且不要以为诛九族只是将人一刀杀了就完事了,不是这样,它是有一整套程序的,比如夷三族,《汉·书·刑法志》记载:
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诅詈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
看不懂吧,我给你解释一下这个程序,就是先在额头或者面部刺字,然后把鼻子割掉,然后再将手脚割掉,接着再用乱棍打死,死了还不行,死后好药将头砍掉,最后将死者尸体剁成肉酱。而且如果罪犯犯有诽谤的,还要加一条剪掉舌头,可谓非常残酷。
当然每个朝代的刑罚也不太一样,上面是汉书的记载,记载的当然就是汉朝夷三族的过程,典型的就是汉代的韩信就是被夷了三族。无论是哪个朝代,只要是诛杀族人这个罪名,注定要牵连太多的无辜人,所以生活在古代的一些人,真的会说不上什么时候会因某些亲戚,而无辜丢了性命,这才是祸从天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