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分得1.5万元,逃亡15年成流浪汉,救下二等功军人后自首

周天炜 2022-07-05 11:00:14

“为了1.5万,逃亡15年!”上海青浦,35岁流浪汉在苏州救下一名曾获二等功的退伍军人后,在对方的劝说与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退伍军人帮流浪汉作证后,检方建议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来源:上海青浦区法院、光明网)

男子丁某20岁在上海工作时,几名老乡曾拉拢他一起盗窃一家公司车间的不锈钢原材料,但被丁某拒绝。可后来,堂某也来找他参与时,丁某却鬼迷心窍,就答应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

事发当天凌晨0时许,丁某等7人陆续翻墙进入公司后,分工合作。可不曾想,丁某与另外3人到保安室取遥控器时,却被值班保安发现了。其实这也是他们的预料之中的,因为他事先踩过几次点。随后4人用提前准备好的胶带,将值班保安控制住,并抢了保安的手机。

事后丁某分到1.5万元,就逃回苏州老家。很快,警方接到报警,就根据线索将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而丁某则成为了“漏网之鱼”,但他同时也成为了网上通缉犯。案由是他抢劫了价值59万元的不锈钢板材(16.7吨)。

从此丁某开始改名换姓,过起了偷偷摸摸的日子,甚至在打工时,因工伤致右手3根手指被切断,他也不敢去索赔。因为怕事情闹大后,被人发现他是逃犯身份。手残疾后,因无法工作,丁某便开始流浪生活。

丁某在流浪时,偶然机会救下因突发心梗的50多岁退休军人安先生。将安先生送到医院后,良心未冺的丁某不仅为安先生垫付了医院费,还一直在病床前,守护到安先生醒来。医生说,好在及时送医,不然安先生会有生命危险。

安先生醒来后决定给丁某一笔钱,或者帮他解决生活上的问题,但均被拒绝。在得知丁某过去犯的事后,安先生劝说并陪伴丁某,回到上海投案自首,并为丁某做证,向公安机关、检察院说明情况。

检方查证属实后,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丁某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压制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虽然丁某只分得1.5万元,但本案系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因此7人均需对抢劫价值59万元的不锈钢材料,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63条规定,使用暴力手段抢劫1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换而言之,虽然丁某只分到1.5万元,但其起步量刑就是10年以上。

其次,虽然案发至今已经过去15年,但本案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刑法》第87条第3款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后,认为需追诉的,应当报请最高检确认。但第88条同时还规定,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并追逃的除外。

最后,证人、证据证明丁某在过去15年,未曾有违法乱纪行为,且还能主动救助陌生人,即代表丁某主观上已弃恶从善,且具有自首、认罪悔罪等可从轻或减轻情节。

据此,检方决定向法院建议对丁某减轻处罚。意思就是说,检方认为可减轻一个档次,对丁某在有期徒刑3-10年确定基准量刑,并再从轻处罚。

最终,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根据丁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其目前的社会危害性等,酌情考虑,故采纳了检方的建议,以犯抢劫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8年。

本案丁某为了1.5万元,逃亡15年成为流浪汉,即便在工伤后,也不敢合法维权,这些都是其当年一念之差而换来的结果。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时刻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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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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