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报料
致“读者大会版”编辑
编辑同志:
读过《有多少“新闻”是白跑》(见本报11月15日C8版),深感热线记者的负责与艰辛,钦佩之余,觉得“报料工作”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故在此提个“奖惩分明,预防慌报”的建议。
首先肯定,绝大多数报料人都是关心贵报的,是在为办好贵报尽力。贵报给他们以100元至300元,乃至万元的重奖,对及时获得重大新闻线索很有作用。但因奖励多,若不辅以适当处罚,惟恐出现谎报,让记者们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白跑上,使一些该采写的重大新闻未得采写,白白丢掉了好新闻,实在可惜。
造成记者白跑的原因较多。一是误报。如将烧垃圾报为山火的。但因隔着防护林看不清就报了,心急如焚报动态,误报情有可原;二是不准确。如报北环大道上有盗窃团伙的,就可能是将偶尔出现说成“每天晚上”;三是滥报。如校园门口小店卖刀的。也可能确有其事,但经报料人或其他人发现后指出其危害性,店主己经改了,还作料报。四是虚报。就如北环大道盗油团伙的 “料”,也可能报料人并未亲自看到,就将道听途说的“马路消息”作为“事实”报了。一般说来,上述四种报料者都是好心,前三种情有可原,第四种就不对了。应该通过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个原则,必须坚持“眼见为实”的报料要求,尤其是像盗窃团伙之类的静态新闻。
除了上述四种情况外,还可能出现恶作剧。出于好奇心,某些青少年看到有人领了几百元的“报料奖”,不妨编报“新闻”试试?更不能排除个别人的蓄意假报,造成混乱。为什么呢?因“报料”破了不少案件,“得罪”了一些坏人。有的曾向记者写恐吓信。正义当然不怕恐吓,但我们还是要预防他们以报料方式来捉弄记者,制造混乱。如何防制呢?在落实报料人身分的基础上,问清是否眼见的。对报料不实者进行调查,属恶作剧的,批评教育;对故意制造混乱的在报上点名批评,并报有关单位处理。以确保报料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