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被喻为“前期公安”
读者反映
高致贤
闲聊中,一位刚拿到深圳商报的读者说:依我看啊,(深圳商报的)这些记者堪称前期公安!问其何以作比?他笑笑:这个你都不懂?公安是干什么的?侦查案件嘛。记者能侦察什么案件?远的不说啦,就讲眼前的几件“案子”吧。哪几件?你们看吧——
昨天(6月22日深圳商报)头版二条登的《……记者“贴身”采访——揭秘深圳地下赌球》,那去“贴身”的记者不像电影《渡江侦察记》里的侦察员?他们刚写出“侦察报告”,公安部队就跟上。你们看,他指着今天商报的A5版,《举报赌球属实奖励3万元》。就这个?当然不只有这个啊!
前几天登了小上军在深圳流浪的事,那才叫感人哩!无亲无故的一个街头流浪儿,记者偏偏会发现他有新闻价值,那个新闻敏感性啦,那种爱民心啊,啧啧!陪着个流浪儿“滚”了十多天,终于在他身上发现了好人和问题,还亲自追到湛江去,又是与湛江日报社联动,又是找公安机关配合,还像三国时候的刘备请诸葛亮一样,三顾小上军养父的“茅庐”,终于让小上的养父说出小上军是他花7000元买来的,并追根发现了拐卖小上军的嫌疑犯,报告了当地派出所。你看,这像不像“侦察大兵的排头兵”?围听者无不点头称是。
可他意犹未尽,他提高声音、扳起指头如数家珍:还有黑保安、黑豆腐、黑窝点(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非法砍伐林木等等案件,很多都由记者先 “捅”了出来,引起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使问题得到解决。像不像公安侦察员?!
听众中有人问:你干过新闻工作?他答,不瞒你说,以前干过,但那时候我们只是报人家破案的成绩,未能提供破案依据,真有点 “摘桃子”的味道,哪像人家这些记者,当先锋,打头阵,不怕威胁。此时有人笑说,照你的说法,以后记者不把公安侦察员的饭碗给端了?他笑说,哪会呢,只不过记者的“立案”、“侦察”都要比公安容易得多;其实,记者同公安的目标是一致的,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