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生活中,邻里之间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故事很多,但也有没把握好分寸引发纠纷导致对簿公堂的情况。近日,磁县法院观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
基本案情
村民武某与村民李某系同一个胡同的邻居,武某在胡同里面,李某在胡同外面,武某的通行需经过李某家门口。2024年9月,李某家翻建自家房屋,便与武某协商一同出钱或出力把门前道路进行修整,因武某不配合,双方产生隔阂。之后,李某独自把门前胡同修整成平整的石灰路面,因对武某不配合修路的行为不满,便在刚修好的路面上堆放杂物,只让出宽约1米左右的道路让武某通行。武某对此不满,双方发生矛盾,武某于2025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现场
鉴于双方是邻里关系,为避免矛盾激化,妥善化解纠纷,观台法庭主动联系村两委干部,了解双方发生矛盾的前因后果,并和村干部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劝说他们互相谅解,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案结事了,疏通了双方的“堵心路”。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磁县法院加强释法明理、注重源头解纷的生动实践,以调解方式妥善化解邻里纷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磁县法院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