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廉洁意识弱化,纪法意识淡薄,违反议事规则,少数人决定发包集体土地;违规设立‘小金库’,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纪,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日前,琼中县湾岭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宣布对一名村干部的处分决定,该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列席监督。
“我错了,我不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我对不起大家对我的信任……”处分决定宣读后,受处分人员现场作检讨发言。该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并以案为鉴,深入排查本辖区存在的廉政风险,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干部管理,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据悉,琼中县纪委监委坚持边办案边挽救,边整改边教育,让“剧中人”说“剧中事”,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化警示震慑,针对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要求各乡镇纪委限期内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同步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所在村党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点对点”“面对面”警示教育。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之一,像这样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如今在琼中县已经成为常态。2024年以来,督促各乡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32场,受教育790余人。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纵深推进“不想腐”的重要抓手,创新方式方法、丰富载体形式,通过采取通报案例、宣读处分决定、现场检讨等形式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通过受处分人员进行自我检讨、办案部门剖析根源、对同类型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等方式,将违纪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了警示教育“一堂课”,用身边的“活教材”为身边人敲警钟,实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政治效果。
“我们将以往小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进行改变,把处分决定宣布会变成警示教育的微课堂,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效果转化,做到刚性处分决定落地有声。”琼中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清廉海南网 琼中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