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写过一文,御史承诺只要读者有兴趣,就再撰文写有关清代民间的通信系统。刚好最近有几位读者催促更新,御史便查阅了相关资料,与诸位分享。
民间通信系统的建立至少在道光二十年之前,民间尚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备的通信体系。当时的民间的通信行业分布零散,仅限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偏远省份的信息传递十分简陋且落后。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随着西方科技、文化不断涌入中国,一些重要的城市开始发展民信业,道光末年至咸丰初年,民信业开始普及,各省各地都设有民信局,以方便人们的互相联系、交往。
民信局是由私人出资经营的,是负责民间通信的一种商业性组织。全国大大小小的民信局一般都没有华丽的门面,多为一两间门面房,其性质就像现在的菜鸟驿站。
据《清史稿》的记载,咸丰初年全国的民信局多达数千家,这些民信局的分布,视地区而有差异:较大的民信局多在商业中心开设总号,如上海、汉口、重庆、天津、广州等,并在各地特定的业务活动路线上设立分号。
民信局的业务范围最初的时候,民信局的主要业务是传递信件,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业务量不断扩大,主营业务也发展为信件收寄、包裹运送、现金运送三大项。
信件收寄一般采取上门收件的办法,尤其对于老顾客更是如此。派往收件的伙计服务十分周到,态度谦恭,以诚信取信于顾客。
近代中国交通还不发达,信件能否准时到达或中途不遗失关系到民信局的信誉。所以各大民信局都信守承诺,实行无限赔偿制度,甚至连附带的所有费用也归民信局负责。
为了能准时送达,民信局总是在轮船还未停泊靠岸时,就已经乘小船随时守候,只待轮船靠岸,第一时间装船,以最快的办法赶发出去。
在投递的时候,民信局采取重点先投的办法,把老主顾的信件列为投递路线的起点,尽快先投。
在信件的费用收取上,一般分为“酒力”、“号金”两种。酒力即普通信资,多由发信人付给;号金即现在的保险费,多由收件人付给。
费用多寡取决于路途远近及时限要求,以时限来分就有“火烧信”、“鸡毛信”、“么帮信”等等。
火烧信,是烧掉信件的一角;“鸡毛信”是在信件封口处插上一根鸡毛,以表示火速、飞速之意,这一类加急加快信件,要付两倍的费用。
至于“么帮信”,则是在电报行业未出现之前,最快的一种通信方式,由民信局派出专人急送,不与普通信件同时处理和运寄。
民信局运送包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只供应客商所需的轿夫、挑夫、骡车、驴车等工具,收取一定的费用;另一种是负责运输,不需要客商押运包裹,由民信局负责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人收取。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包裹,民信局还会雇请镖师护送,以保障包裹的安全,当然收费也较高。
东北地区当时的治安比较乱,多有盗匪出没,当地的民信局一般也会兼营镖局业务,雇用的全是武艺高强的镖客、镖师,途中车上、船上白天插着镖旗,夜晚悬挂镖灯,从而对企图拦截的惯匪起到震慑作用。
风险最大的当属运送现金,特别是在一些交通不便、盗匪出没的地区,风险更大。尽管如此,民信局只要接了单,就会对顾客负全责,采取赔偿制度。
在某些地区,就采取有限赔偿责任制,如果中途被劫,由民信局与顾客对半负责损失;如果被劫而导致民信局工作人员丧命,则对顾客不赔偿。
如果是因为民信局过失而导致现金或珍贵货物丢失,那么则由民信局照原价赔付。正是由于民信局讲信用,敢担风险,所以奠定了民间通信的信用基础。
为了拓展业务和建立良好的信用,民信局在运送途中会对信件、包裹采取保护措施。
比如长江上游川江运输,水急滩多,经常发生事故。于是,这一地区的民信局在运输包裹、信件时,总是先用油纸包好,以防落水后便于抢救。
此外,民信局也很注重提高效率,以缩短投递日程。比如在江南的茶季,各地民信局都会出台临时的奖励措施,在茶市最忙的时候,额外发给脚夫奖金或补助,这些特殊的奖励措施,极大地提高了效率,也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和市场的活跃。
晚清时期,随着报纸的发行和普及,投递报纸成了民信局的另一个主营业务,这与我们小时候看到的邮递员投递报纸是一样,新中国成立后的邮政系统,应该是借鉴了晚清时期的民信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