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私信,问清代六部皆分诸多“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员外郎,且都是满汉并设。故而询问御史,满、汉郎中有何区别?郎中、员外郎又是如何分工的?
这两个问题问得好,御史此前从来没有写过这方面的内容,相信很多读者朋友对此也比较感兴趣,故以史料为依据,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先来讲满汉郎中的分工问题六部各司,郎中、员外郎的设置数量比较多,以职官人数最多的刑部而言,共有郎中38员、员外郎46员,基本上每个司有满、汉郎中2至3人,满、汉员外郎2至4人。
按照品级而言,郎中为正五品官,员外郎为从五品官,用现在的话来讲,郎中就是正司长,员外郎就是副司长,但和尚书、侍郎一样,他们并不是上下级关系,只是分工不同。
六部各司的工作是独立的,所以每个司都有各自的司印,和尚书一样,掌印者名义上为最高长官,官方称其为“掌印”。
清代六部各司掌印者一般都用满司官,这很符合重满抑汉的基本原则。不过,满司员因大多不是科甲出身,文化水平不及汉司官。故而,各司的重要文案一般又是汉司官负责,官方称其为“主稿”。
如此,各司就有了“掌印”、“主稿”司官之别。正常情况下,吏、户、礼、兵、工五部,其行政事务都是由满掌印司官负责,汉司官的地位较低。
唯一例外的是刑部,因为刑部主管的全国的司法工作,对律例的要求很高,满司官向来不谙律例,即便身为掌印也不见得就能当家。
大致从乾隆朝之后,刑部的汉主稿司员地位上升,有的汉司官因为专业素质过硬,被堂官赋予了更高的政治地位。
那么刑部的主稿为何比其他五部重要呢?这是因为面对一件刑案,同司的几位司官先要有一个商议的过程,然后由主稿拟定意见,向堂官汇报,这个程序叫“回堂”。
主稿的汉司员因有了直接向堂官汇报的权力,所以政治地位就体现出来了,乾隆时期刑部对主稿的重视程度甚至超过掌印,并规定主稿者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熟悉律例、通情达理,对案件有精辟的见解;二是行文严谨、文笔通畅。
这两个条件似乎天生就是为汉司官设定的,因为不管是文化程度还是法律素养,汉人都将满人远远甩在身后,优势十分明显。
乾隆中期以后,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刑部各司的主稿已然超越掌印,且刑部堂官对主稿尤其赏识,汉司员的地位也就慢慢稳定下来,成为本司的主要负责人。
当然,以上讲的只是刑部的情况,其他五部仍以掌印满郎中为主,主稿汉郎中为辅。
再来讲郎中与员外郎的分工六部是国家的行政部门,事务繁重,尤其是主管钱粮的户部和主管司法的刑部。还以刑部为例,各司都是分管一省的刑名,此外在每年的秋审阶段,刑部还有从各司抽调人手进入秋审处。
正常情况下,刑部各司满汉郎中掌大局,员外郎负责管理具体事务,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一般都是以员外郎、主事为主审官,郎中一般不具体参与问案过程,除非是重大的刑事案件。
有的时候,外省发生重大的刑事案件,需要朝廷派遣刑部尚书或侍郎为钦差大臣前往审理,随行办差的也都为员外郎,郎中则负责本司的全面工作。
大致理解就是,郎中为一司最高长官,或掌印或主稿,很少被派到京师以外的地方办差,员外郎作为副手,且有一定的行政经验,多主持某一方面的具体事务,或是受朝廷和堂官的派遣去各省办理公务。
需要说明的是,六部郎中、员外郎的数量比较多,是中级京官的核心群体。尤其是员外郎大多是满缺、宗室缺、蒙古缺,这些缺份有很多都是安置旗人的。很多人一辈子都只能停留在这一阶层,很难再往上升。
按照清代的官制,专业素质较强的郎中、员外郎外放道员、知府的情况比较多见,这是因为他们都在六部任职,对行政事务比较了解。在京城仕途受阻的时候,如果能外放道府,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