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州睢宁,刘某与刘某某因纷争于 168 人微信群内相互谩骂长达十几分钟,言辞低俗恶劣。最终,二人皆被公安机关处以 200 元罚款。此事件犹如一记警钟,振聋发聩地告诫众人:网络世界虽看似虚幻无形,实则绝非游离于法律框架之外的自由王国。
当今社会,互联网触角延伸至各个角落,深度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中的一言一行,与现实社会一样,皆被法律法规的红线所约束。微信群作为大众常用的网络社交途径,其具备的公共性特质决定了使用者不可肆意妄为,传播不当言辞。
共筑网络文明新生态网络文明是社会文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刘某与刘某某的粗俗对骂行径,不但使自身形象严重受损,还如一颗毒瘤侵蚀了微信群内的和谐交流环境,干扰了其他成员的正常互动。这种野蛮且不文明的表现,与我们秉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在网络沟通的舞台上,我们理应秉持文明友善、理性平和的理念,以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心态抒发见解与情感,齐心协力构建一片天朗气清的网络苍穹。
掌控情绪,化解矛盾有良方此事件亦暴露出当事人在情绪把控层面的短板。当矛盾冲突乍现,他们未能约束内心的冲动,反而以对骂这种极端且幼稚的手段宣泄不满。实则,面对矛盾纠纷,诸如坦诚沟通、友好协商或是借助第三方力量调解等理性且行之有效的策略比比皆是。拥有出色的情绪管理能力,不仅能使我们在网络天地中远离诸多不必要的困扰与麻烦,更是在现实生活里构筑和谐人际关系、妥善处理各类难题的核心要素与关键密码。
增强法律认知,守护网络言行边界刘某与刘某某遭受处罚,根源在于其对骂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构成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这一案例深刻警示广大网民,必须提升法律意识,熟稔并恪守网络相关法律法规,明晰自身于网络世界中的权利范畴与义务边界。唯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方能在网络的浩瀚海洋中自在遨游,安心地表达个人的思想观点与价值主张。
多方合力,营造健康网络环境在这一事件中,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与果断处罚彰显出网络监管的不可或缺性与重大意义。为捍卫网络空间的规范秩序,有关部门理应进一步加大网络监管的强度与深度,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且强力的打击。与此同时,网络平台亦不能置身事外,应肩负起相应的管理职责,持续优化管理机制,强化对用户言论的审核把关与监督管控,及时且高效地处理各类违规信息。唯有各方携手并肩、协同发力,方可为广大网民精心塑造一个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
概而言之,徐州睢宁的此次微信群骂战事件宛如长鸣的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身处网络时代,你我皆为网络空间的构筑者与参与者,务必自觉遵循法律法规,秉持文明上网、理性发声的准则,共同守护与维系网络空间的优良秩序,让网络这一强大工具更好地赋能我们的生活,助力社会的蓬勃发展与进步。
不许骂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