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路线许可怎么办理
客运路线许可的办理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条件:
一、申请步骤
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法规1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法规2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法规3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法规4二、所需条件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包括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并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三、审查与决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来源:昌黎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