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路上开,祸从天上降!
好好开着车,怎么会突然起火还爆炸呢?
今天,各大媒体争相转载一则视频
12月23日,秦皇岛境内京哈高速一辆满载烟花的货车发生爆炸,车上烟花爆竹瞬间被引燃,驾驶舱被熊熊大火吞噬,现场情况十分危急。
事发后,卢龙县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于当晚9时左右抵达现场,明火已被扑灭。据悉,由于此事故,造成交通拥堵了三四个小时,很多车主无奈只能下车观看突如其来的“烟花表演”。
记者从卢龙县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是搭载烟花的货车与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货车司机下车后,车上的烟花开始燃烧、爆炸,货车损毁严重,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事后看视频还是细思极恐,真是危险至极!
临近年关
全国范围内烟花爆炸事故也开始变多
11月23日8时06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达国际花园城小区
发生烟花爆炸
致1人死亡,小区多户玻璃破损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现场视频显示
该楼栋的一至七层窗玻璃都有明显破碎
还有视频显示,此处有明显白雾升空
璀璨绽放的烟火虽美但其在生产、储存时也是妥妥的一颗不定时的“夺命炸弹” 其威力究竟有多可怕?别眨眼,带你直观感受↓↓↓
↑这是一起烟花制造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的现场
↑这是一家烟花市场发生重大爆炸事故的现场
其实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离我们也并不遥远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一旦发生意外将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违法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二条: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明确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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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1、海港区、开发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北戴河新区全域禁燃禁放!2、各县参照本规定严格制定禁限放措施;3、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全市区域内禁燃禁放;4、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许可申请;5、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近日,秦皇岛市开始严查烟花爆竹
金梦海湾严查燃放烟花爆竹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海岸安全,秦皇岛义警海港大队与金梦海湾警务站紧密合作,共同开展了夜间海岸巡逻防控行动。主要目标是禁止海边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公共安全,并配合民警处理违规燃放烟花事件。
在巡逻过程中,队员们遇到了几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件。他们及时制止并协助民警对现场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海岸线的整洁和安全。
烟花爆竹从生产到燃放等环节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以下安全提示请收下
消息来源:南昌晚报、秦皇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秦皇岛市义警协会、应急管理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