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医生不是万能的,但是在患者家属心中就是唯一可以信任的“守护神”,可如果遇到不负责任的医生那真是将家属唯一的希望碾得稀碎。
4月3日,据“大风新闻”报道:近日山西寿阳的王先生反映称,在今年1月17日凌晨,年过7旬的父亲在家中突发心脏病,母亲发现情况后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一位没有医生资质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来到家里处置,开到后仅仅只是询问老人是否有癫痫然后就催促家属给老人穿好衣服抬上救护车。
母亲不想耽误时间就提出能否盖个被子直接送医,结果遭到了跟车医生的拒绝,要求必须穿好衣服再抬上车,母亲没办法只好找来邻居帮忙一起穿衣服,穿衣过程就浪费了几分钟。

老人被送到了医院抢救室后,家属原本以为马上就可以开始抢救,可硬是等待了十几分钟都没有一个医生前来,又被拖了几分钟后才陆续有医生过来抢救,可老人此时已经回天乏术。
老人家属称:去可了抢救室以后没有医生,当天的值班医生擅离职守,12分钟没有一个医生出来,我爸躺在病床上已经死了,病历还全都是造假,参加抢救人员上面写了4个主任医师、2个护士,可监控显示一个都没有。

病历造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0急救单上急救人员是李、姜两名医生,实际只有姜医生去了。病历上接诊、抢救、病危通知、死亡时间均为4点25分,会诊时间竟为4点33分。(死亡时间之后)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知情同意书签字时间4点40分。(死亡时间之后)
看完这个病历给人的感觉就两个字“草率”,很难想象病历是真实的还是胡乱填写的?种种迹象表明,病历很可能是事后伪造的。
病历造假可不是小事,特别是与人命相关联的,如果涂改病历目的是隐匿患者诊治的真实情况或者掩盖失误,可涉嫌刑法上的伪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后续家属向警方报案,警方建议找卫健局,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认为医院应付50%责任,医院不接受,让家属去告!
网友热议:
县里面的医院确实没办法跟比较发达地区的相比。

晚上值班医生比较少,小医院可能就一两个,如果在救治其他病人那就没办法了。

这事就麻烦了,病历造假。

这件事情跟医院的规模和医术有关吗?显然没有一点关系,从120跟车医生要求必须穿衣服才抬上车到抢救室十几分钟没医生来,再到后面的病历造假都在体现着不专业、不严谨、不尊重。
这不是王先生一家无法挽回的悲剧,也是对整个医疗行业的警示,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关乎着每一位患者的生命健康,任何一点疏忽和失职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希望每一位医生都能够对得起“白衣天使”这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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