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开始一两年,战胜国的英、法等帝国主义者曾把主要的注意力集中于战后的分赃,镇压国内的无产阶级革命以及干涉俄国革命。
从民国十年(1921年)开始,帝国主义国家逐渐将其主要注意力转向对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新掠夺。东方的半殖民地大国一一中国,便成为各帝国主义者新掠夺的主要对象和掠夺竞争中互相矛盾的焦点。
各帝国主义中争夺中国矛盾最大的是日、美、英三国。
日本利用欧战机会在中国抢得的利益最多,其政治经济势力伸展最快,有进一步独占中国的趋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硝烟弥漫之下,日本帝国主义看到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欧洲列强因深陷战争泥潭,无暇东顾,这为日本提供了向中国及太平洋地区扩张势力的绝佳时机。日本凭借其狡猾的外交手段和强大的军事实力,逐渐在中国构筑起独占的霸权地位。巴黎和会上,日本更是凭借其强势地位,成功迫使会议承认其在中国的特殊权利。不过,随着日本在中国的势力不断膨胀,列强间的利益冲突也日益加剧。特别是日美两国,在争夺中国市场的斗争中,矛盾愈发尖锐。大战期间,美国便已经视日本为其在中国的主要竞争对手,而战后美国实力的迅速增长,更使其无法容忍日本在中国的独霸地位。
美国在大战中大发横财,成为战后资本主义世界中最大的资本输出国。为了取得更大的投资场所,远东的中国便成为它最大的掠夺目标。因此,美国不能容允日本在中国的特殊地位,使日美矛盾尖锐起来。
英国原是战前侵略中国的主角,在中国保有最大的利益,日本在中国独占性的扩张,也损害了英国的利益。英国作为侵略中国的主要列强之一,在中国拥有庞大的利益网络。战后,英国也试图重返中国,重振其昔日的辉煌。但是,面对日本在中国日益增强的势力,英国也不得不与日本展开激烈的竞争。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提出一个看似公平实则暗藏玄机的方案——组织美、日、英、法新四国银行团,共同承揽中国的一切政治和经济借款。该方案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打破日本在中国的独霸局面,同时维护自己在中国的利益。民国九年(1920年)10月,新四国银行团的协定在纽约正式签字,标志着这一复杂而微妙的利益格局正式形成。
为削弱和限制日本的势力,稳固自身在远东地区的霸权地位,美国提议召开华盛顿会议,民国十年(1921年)11月12日至民国十一年(1922年)2月6日,由美国发起经英国的支持,在华盛顿召集了九国会议。与会国家包括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中国、荷兰、葡萄牙和比利时,共计九国。会议的核心议题是对远东和太平洋地区殖民地与势力范围进行再分配,实质上是巴黎和会后的又一次重要国际谈判。
会议的目的是解决帝国主义,尤其是美、日帝国主义战后远东和太平洋的霸权问题,特别是掠夺中国问题的矛盾。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限制海军军备问题,二是远东问题。
所谓限制海军军备,实际上是美、英联合挟制日本,规定英、美、日三国海军主力数的吨数为5:6:3之比,来固定主要海上强国力量的对比关系,限制日本由于地理关系在制海权上的优势。
所谓远东问题,实际上是争夺中国问题。会上,帝国主义列强沆瀣一气,明争暗斗,各怀鬼胎,争论了近3个月的时间。会议上,各国之间展开激烈的角逐,都希望能在远东地区获得更大的利益。经过多轮艰苦的谈判和讨价还价,美国、英国、日本和法国最终签订《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即著名的四国条约。该条约旨在相互尊重各方在太平洋岛屿属地的权益,并宣布废除早前签订的英日同盟,以平衡这一地区的势力分布。此外,会议还达成《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即五国海军协定。这一协定规定美、英、日、法、意五国主力舰的吨位比例,进一步明确了各国在海军力量上的地位。其中,美国和英国的海军力量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日本则被迫承认其海军实力仅居于二流地位。而中国问题,也成为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地区争夺的焦点。美、英、日等国都企图从中国身上攫取更多的利益。中国代表团在会议上提出“十项原则”,既要求各国尊重中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又表示赞同美国提出的“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原则。事实上,这些原则在实践中往往被列强所利用,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在讨论山东问题时,美、英两国为阻止日本独霸中国,支持中国收回山东主权的要求。在两国的压力下,日本最终被迫与中国签订《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及附约》,规定将胶州德国旧租借地交还中国,并允许外国人在该区域内自由居住和经营工商业。但是,这个条约并未完全恢复中国的山东主权,只是将胶州由日本独占变为帝国主义共同利用的商埠,而胶济铁路仍被日本控制。
会议还讨论废除“二十一条”的问题。在中国人民多年来的斗争和美英等国的压力下,日本最终不得不同意放弃“二十一条”中的部分条款。这一举措虽然未能完全消除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和压迫,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国的国家尊严和利益。
民国十一年(1922年)2月6日,美、英、比、中、法、意、日、荷、葡等9国签订了《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因其涉及九国,该公约也被称为九国公约。公约中似乎充满了对中国主权与独立的尊重,宣称要“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过是一层薄如蝉翼的伪装,掩盖着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贪婪与压迫。中国代表团在会议中提出的取消治外法权、撤退外国军警、恢复关税自主权、取消势力范围等正当要求,却如石沉大海,一概未列入公约之中。实际上,这份公约的实质是中国沦为各帝国主义列强共同瓜分的殖民地。公约中“维持各国在中国全境之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的条款,更像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它表面上宣称平等,实则让中国陷入了更为复杂的国际纠纷中,任何一国都可以借此名义“不得因中国状况,乘机营谋特别权利”。
在中国问题上,这个公约名义上“尊重中国主权完整”,事实上是保证各帝国主义国家共同宰割掠夺中国、而列强又协调一致不发生矛盾冲突的一个协议。
公约第三条露骨地表现了这个实质。这一条的中心内容是以美帝国主义提出的所谓“各国在华机会均等”和“中国门户开放”的侵略原则为核心,“为适应在中国之门户开放或各国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更为有效起见”,所以取消了日本在大战时对中国取得的独占权和垄断地位,而代之以美国作首领和英、日等帝国主义共同控制中国的局面。
九国公约的签订,虽然打破了日本在中国一度形成的独占局面,但却使中国再次陷入了多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控制的泥潭。中国人民表示了强烈的愤慨和反对。
留美学生率先在华盛顿举行游行示威,公开反对中日直接交涉。与此同时,北京、上海、天津、汉口、杭州等地的学生和各界群众也纷纷行动起来,举行集会游行和罢课活动,要求取消“二十一条”,坚决捍卫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共更是站在历史的高度,向全国人民揭示了华盛顿会议的侵略本质,指出这场会议实际上使中国从过去各帝国主义的“互竞侵略”转变为“协同的侵略”。
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1922年美国召集的华盛顿九国会议签订了一个公约,又使中国回复到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支配的局面。”
当然,由于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以及帝国主义者之间不可克服的矛盾,帝国主义列强的这种目的最终是不可能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