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女失踪,7年后在北京西站发现干尸,凶手近在眼前却抓不了

毛宏杰 2022-05-23 15:43:54

1999年10月7日晚,一位19岁的妙龄少女在北京西站地下车库停好车以后,向西站对面的联发大厦(后改名北恒大厦)走去。

这个女孩的工作单位就位于联发大厦里,然而在这条不足60米的路程中,少女却恍如“人间蒸发”一般,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女孩名叫郭晓悦,警方接到其家人报案后迅速组织力量查找,然而却毫无线索,这起案件也变成了一桩悬案。

由于当时这栋大厦还没有完全建成,所以大厦内的人并不多,大部分都是施工人员。

郭晓悦家境殷实,所以当时警方觉得晓悦被绑架也是一种可能,可是家人并没有接到勒索电话。

随着时间慢慢地过去,这个案子渐渐被人遗忘......

一晃眼,就是7年。

2006年7月7日上午9点多,这栋大厦要重新装修,仓库管理员王师傅拿着手电筒,打算去地下2层那个封存已久的仓库打扫一下。

昏暗的地下室,仅有一盏手电忽明忽暗......

突然手电一晃,他却看到了一个人形物体,王师傅虽然害怕,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壮着胆子凑近观察,却发现这是一具早已风干了的尸体。

王师傅吓得当即坐倒在地,事后他回忆道:“就像恐怖片里的干尸一样,太吓人了。”

风干的尸体皮包着骨头,看那样子,应该死了好久了,身上的衣服全是被腐蚀后的窟窿。由尸体上残留的白色胸衣来看,可断定是具女尸。

他还是哆哆嗦嗦地拿出手机拨打了警方的电话,接到报警电话,警察立马赶到了现场。

多方观察以后,警方确认这具尸体已经死去了很久很久了,看样子有些年份,因为尸体都已经被风干了,基本上就剩皮包骨了。

尸体上有一条外翻的狭长伤口,伤口的周围还有一些已经干了的红褐色血块,地上也有着一些干涸的血迹。

也就是说,这很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

警方发现,在这具女尸的身旁还看到了一个牛皮纸袋,里面除了装了一些化妆品外,还有着1999年10月6号的北京晚报,这对警方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线索。

就是这个日期,让当时跟随民警拍摄法制节目的北京电视台记者,敏感地回想起了他们之前曾经报道过的一个女孩失踪的案件。

那么这具女尸会不会就是当年那名失踪的少女呢?

民警拿着尸体身上的物品找郭晓悦的家人进行了辨认,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而随后的DNA鉴定也证实了郭晓悦家人的判断。

警方对干尸进行了提取物化验,经过DNA比对,这名干尸确是当年失踪的那名19岁的少女。

现场种种迹象表明,少女当年并不是离奇失踪,而是被人杀害了。

由于抛尸现场的位置非常隐蔽,根据种种细节,民警对案件的性质有了“生人熟地”的判断。也就是说,嫌疑人跟被害人并不认识,同时,嫌疑人对抛尸现场的周围环境非常熟悉。

民警还了解到,1999年10月,北恒大厦(原联发大厦)的建筑施工尚未完全结束,地下二层是封闭的状态,只有一些施工人员住在那里,这些人中很有可能会有案件的凶手。

但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现场的很多证据都已经毁损灭失,想要查找真相简直是难上加难。

而且当年的施工队成员来自五湖四海,流动性非常大,这给侦查带来了巨大的难度。

但是作为人民公安,一旦有案件发生,那就必须追查到底。

民警通过艰苦的排查,最终还是筛选出了一批嫌疑人,这些人要么是对现场熟悉,要么是在现场施工过。

民警在走访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当年在工地值班的老人,老人的一句话让民警顿时眼前一亮,原来,这位老人一边回忆一边说:“10月6号那天,他们肯定没干好事。”

“他们”是谁?

在民警的追问下,老人回忆起,当年自己曾经亲眼看到,住在北恒大厦地下二层人防工事里的几个施工人员,在看完黄色录像后就出去了,当天很晚才回来,神色显得异常慌张。

虽然老人说的这个时间,跟郭晓悦失踪的时间差了一天,但7年前的一个日子,竟然能被牢牢记得,想必其中定是有些不寻常。

民警决定顺着这条线索仔细追查,在追查到老人提到的一名工人时,这名工人见到民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件事和我没关系!”

由于警方之前的调查都是秘密进行的,并没有透露询问的目的,所以这名工人的话让人很是怀疑。

在民警的调查追问下,这名姓杨的男子最终交代了自己于1999年10月在北京西站参与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

根据杨光华的供述,民警随后又抓获了本案的另外两名嫌疑人赵德强和王福明。

两人对于自己在1999年10月的所作所为,同样供认不讳。

原来,在郭晓悦遇害的那天,杨光华等人下班后有意想要“消遣一番”,于是几人一起观看了黄色影像作为放松。

而这个时候,妙龄少女郭晓悦进入了大厦,夜黑风高的,三人便一下子起了邪念,将郭晓悦拖到了没有人的地方,对她做出了丧尽天良的事情。

从尸检当中也可以看出,郭晓悦在生前经过激烈反抗,但最终还是被残忍地侵犯了。为防止罪行暴露,三人经过商议,先后分别持铁管猛烈敲击郭晓悦的头面部,直到这名少女因为脑损伤而死亡。

少女死后,他们将尸体拖到了风干机内,还清理了案件的事发现场。

三人认为在这个比较密闭和幽暗的环境,很少有人会经过,甚至可能没有人会到这个地方来,所以不会败露,即便有人发现,他们也早已远走高飞了。

随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三人的行为均应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证人郭林等二十余人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鉴定、生物物证鉴定、指认现场笔录、工作说明、司法精神病鉴定和赵德强、王福明、杨光华在预审期间所作供述等证据。

但任何人都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会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王福明在此案开庭之前,突然发脑梗死亡了,被告人赵德强当庭翻供:“我没有强奸、杀人,过去都是乱说的。”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一审宣告三名被告人无罪。对于这一结论,检察院并未就此放弃。

一审宣判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立即提起抗诉,认为现有证据能证实赵德强三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证据间形成了完整证据链,并且无重大矛盾和疑点,应认定被告人有罪,原审判决定性和适用法律错误。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支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抗诉意见:

“……认为赵德强、杨光华以及同案人王福明的有罪供述与在案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勘查及提取到的物证,书证等多种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此外,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有罪证据来自侦查人员客观提取,属于合法有效的证据,应予采信,供述中的部分情节前后变化、部分情节不一致、甚至部分情节与在案证据不符的情况,并未影响本案强奸、杀人基本犯罪事实的认定。

二审期间,检察机关对司法精神病鉴定、被告人有罪供述等证据又提供了补强证据。

然而杨光华在二审庭审中也推翻了有罪供述,否认实施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强奸、杀害郭某某的行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晓悦于1999年10月7日晚下落不明,其尸体于2006年7月在西客站北恒大厦地下二层风机室内被发现,是被他人杀害的事实存在。

但是,赵德强、杨光华及王福明的有罪供述与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缺少据以定罪的充分依据。

公诉机关指控赵德强、杨光华及王福明将郭某某强奸并杀害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驳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抗诉,维持原判。

在审查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疑问,一直存在于侦查人员的脑海中,那就是三名疑犯对于挟持被害人至北恒大厦地下二层的经过、强奸被害人的顺序、杀害被害人的凶器、打击地点、顺序和部位等重要内容都存在矛盾。

侦查人员分别带三名疑犯到作案现场,王福明两次指认的地点不一致;杨光华没有指认出藏尸地点;赵德强、王福明对藏尸地点的指认不一致,且与尸体的发现地点不符。

侦查人员对王福明两次指认的不同强奸、杀人地点、对赵德强指认的强奸、杀人现场进行勘查,均未发现有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

此外,三疑犯的精神状态都不太正常,王福明答话词不达意,被怀疑有精神异常;赵德强在讯问期间精神亢奋,经常停下来大笑。

杨光华在羁押期间神情呆滞,表述不清,经诊断为边缘智力。

关于强奸行为,侦查机关根据三被告人对强奸过程的供述对尸体所着内裤进行检验,但未能检出DNA相关证据。

杨光华曾先后供述:“我拿刀扎了被害人左胸部,杀死了被害人”以及“王福明扎了被害人一刀,出血了”。

王福明亦供述自己曾多次用刀刺击被害人胸腹部。

但尸检鉴定显示,在尸体相应部位未见破损,未见肋骨硬划痕,所着内外衣服相应部位未见刺破口。两名被告人反复供述的用刀扎被害人的情节与客观证据证明的事实明显不符。

北恒大厦物业工作人员在被问询时提到,通往地下二层有南北两个出入口,1999年时上述出入口都被工程部用锁锁着,三名疑犯都没有开锁的钥匙,他们是如何挟持被害人进入大厦地下二层的呢?

对此警方和检方给出的理由是:

第一,这个案件发生得太久了,嫌疑人的记忆出现了偏差。

第二,这两年案发地又重新改造过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嫌疑人记错了也属于正常现场。

虽然被告人先作有罪供述后又作无罪辩解的,如果翻供是基于有罪证据存在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又确实无法补救,从而使有罪证据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

由于现有证据不足,而且三名嫌疑人的供述有太多矛盾和疑点,最终只能依法宣告三名疑犯无罪。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认定一个人的恶与罪,是需要证据的,哪怕在心里认定那个人是十恶不赦的,只要证据上有瑕疵,就不能滥用刑法。

毕竟“疑罪从无”是现代刑法中人权保障理念的最基本体现。

但是,这个案件又确实有其特殊性,毕竟无论是证人、办案民警还是检方和法院审判庭,其实大家都基本确定了作案凶手是这三个人。

为了告慰郭晓悦的在天之灵,为了彰显法律的威严,为了伸张正义,无论是办案民警、检方还是法院审判庭,都迫切地想要将罪犯绳之以法,但是必须以程序正义的前提。

22年过去了,时至,北京警方依然在追查郭晓悦案的线索......

愿“郭晓悦案”早日结案,愿郭晓悦安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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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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