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韩女士反映17岁儿子在山西孪生艺术培训学校被8个学生持钉棍殴打入院。韩女士告诉记者,儿子与一位同学发生口角,原本已经调解,但结果遭其同学舍友不满,便于晚上协商对孩子动手。施暴者使用的工具系一根带钉子的棍子,导致孩子的头上、脸上和脖子上被扎成窟窿眼。韩女士称不愿接受调解,希望施暴者能得到严惩。
最近几年,校园霸凌事件是遍地开花,可谓是此起彼伏,一桩接一桩。从管理松懈的职校中专校校,已经扩散到了普通中学,甚至连小学都开始出现了。比如前几天广东某小学高年级小学生用开水烫伤一年级小学生的事件。而这些事件基本上都是以调解解决,很少有施害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这种处理结果是不是校园霸凌越来越多的根本原因呢?
首先,校园霸凌者的家庭往往是有钱的富人或者是有权势的体制内家庭。有钱或有权并非就一定就是坏人,但是有钱或有权就嚣张的父母却一定会教育出霸凌的孩子。那些有钱的暴发户们本来就受教育水平低,为了遮盖教育水平低的丑,拿钱砸就成了他们的口头禅。所以他们的孩子以为有钱就能摆平一切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有权势的家庭,父母经常用权力和关系解决生活中的纠纷,他们的孩子有样学样,做事嚣张也不难理解。而校园霸凌者的这一特征往往让霸凌事件最终都是调解结束。施害者父母采取金钱手段或施加压力让受害者接受调解结果,更促使霸凌者有恃无恐,根本不会接受教训。
今年6月份济南市章丘区章丘双语学校,一名六年级的女生被同桌男生用锥子、圆规等物品扎在身上。施暴者使用多种工具扎其大腿200余针。教育局回应未达校园霸凌标准。据悉施暴男生父亲与校长认识。这样的处理结果,怎么还敢屠望霸凌者能知错就改?
其次,发生校园霸凌事件后,霸凌者父母往往孩子还小,不能毁了孩子一生绑架受害者,而校方、教育局、警方等更是怕家丑外扬,争取把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受害方孩子父母反倒承受很大的周围压力,让霸凌者根本就不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错,甚至还会认为自己父母很有本事,自己很英雄。也让周围的同学得到错误的信息,即有钱有势就能胡作非为,没人敢把他们怎么样。给一些本来胆小,但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孩子作了坏的榜样。
最后,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再被曲解反而让法律成了施害人的保护伞。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只保护加害方,不保护被伤害方。 这几年校园霸凌层出不穷,未成年人杀害未成年的事件一件比一件离谱,简直是触目惊心,但是处理结果都是因为加害人是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加害人者家长也有恃无恐地拒绝赔偿,被害人死亡后家属连赔偿都得不到。 怪不得很多人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变成了恶魔养成法,它保护未成年的恶魔长成成年的恶魔。加害者的权益保护了,那受害者的权益难道不更应该受保护吗? 我个人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只要受害人是未成年人,不管加害人是不是未成年人,只要是故意加害行为,都应该比照成年人犯罪的条款,但可以从轻处罚。对实在不能刑事处罚的霸凌者,该送去工读学校的不能调解赔偿了事(我曾以为工读学校已经取消了,经查并没有完全取消)。不能让这些小恶魔不受惩罚,不思悔改地长大成人继续危害社会。
对于校园霸凌事件,希望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惩罚,霸凌者的监护人除了经济赔偿外,还要对霸凌者进行处罚,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