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嘉庆四年正月,在乾隆皇帝驾崩后不久,嘉庆帝便宣布了“二皇帝”和珅的二十条大罪,并下旨抄家,抄得资财竟高达8亿两白银。
要知道,在乾隆年间,清政府每年的税收不过七千万两,而和珅一人之财,就相当于当时清廷10余年的收入。
以至于在当时的民间,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和珅的确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贪官”,其所贪金额之巨,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然而,在200多年后的今天,仍有“和珅式”的巨贪,比如原辽宁省大连市副市级干部——徐长元,就是典型的例子。
徐长元在任期间曾大肆非法敛财,金额超百亿元之多。而据说,其家族名下的涉案钱款,竟高达6500亿元。
除此之外,其家族资产还包括了:2714套房产、43宗土地、46家企业、142辆车等等。
正因如此,人们还将其称之为——辽宁“第一贪”。
那么,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徐长元“发家致富”的秘诀是什么呢?
翻开徐长元的履历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出身并不好,他还未成年,母亲就病逝了,年幼的他只能辍学到生产队劳动,照顾几个年幼的弟弟妹妹。
徐长元吃苦肯干,在生产队干出了很多成绩,18岁时还因表现突出被批准入党,正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实事求是地说,徐长元的“前半生”可谓非常地努力、刻苦,当然,组织上也没有亏待他。
1994年8月,39岁的徐长元出任辽宁省庄河市政府市长助理,从此步入仕途。
在这之后,徐长元更是一路升迁,历任辽宁省庄河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
此时的徐长元,可谓风光无限。
然而,身居高位的他,并没有想着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福祉,反而使其成为自己敛财的工具。
从庄河到瓦房店、到长兴岛,再到金州,徐长元的仕途所达之处,便是其家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理坐标。
那么,徐长元家族资产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来的呢?
那还是徐长元在庄河任职期间。
当时,庄河市工业物资总公司正准备进行改造,于是徐长元抓住机会,将改造资金“一款两用”,低价攫取了所谓家族资产的“第一桶金”。
不久之后,徐长元又以三弟徐长波的名义,注册成立了“长波物流公司”。
在徐长元的一番操作之下,徐家不仅有了一定的资本储备,还在庄河有了自己的“大本营”。
而随着徐长元的不断升迁,几个弟弟便陆续成立新的公司,其经营范围囊括方方面面。
作为家族企业主要“操盘手”的徐长元,对这些家族产业的管理非常严格,他不许各家存“私房钱”,各家企业的收入全部都要上交,由集团统一管理分配。
此外,为了在某些行业中实行垄断,以及使其家族资产更加稳固,徐家还配备了很多“打手”。
而也正是因为徐家“政、商、黑三通”,所以很多群众都不敢轻易举报。
即便是后来徐长元被立案侦查,一些受害人还因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敢讲出事情,由此可见其“余威”之盛。
徐长元的敛财手段非常之多,除了创立家族企业外,他还利用职权进行贪污受贿、骗取国家财产等。
比如在2010年的时候,徐长元就与不法商人王守宽、徐长威(四弟)合作,通过炮制500余份假租户合同,虚报高额赔偿预算,骗取政府动迁补偿款5.87亿元。
此外,在其家族非法敛财的过程中,徐长元虽未出面,但却始终担任着徐家涉黑涉恶“保护伞”的角色。
其“以官护商、以商养黑”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
但多行不义必自毙,总有一天,徐长元势必会为其所作所为付出沉重地代价。
2018年4月,辽宁省纪委监委在收到大量群众来信举报后,立即展开行动。
经过近8个月的核查,当年12月,徐长元便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2020年9月底,法院正式作出判决:徐长元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诈骗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涉案人员,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罚。
徐长元被捕入狱后,对其犯罪行为后悔不已,曾感慨道:“人不能把钱带走,钱却能把人带走。”
而在被问到为何如此时,他的回答则是——“穷怕了!”
或许对于他而言,敛财已然成为了他的一种“肌肉记忆”,他就是想通过不断地敛财,来填补他那所谓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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