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是这样定义最低工资的: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我国颁布于20年前的《最低工资规定》说,最低工资制度是
”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词,叫个人及其家庭成员。
按照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当前户均人口2.62人。由于人不能分成小数,所以取整数3人。
假定一家三口,只有爸爸一人工作,妈妈要带娃。再假定爸爸没有特别的劳动技能,只能拿到维持生存的法定最低工资。
这样的一家三口,如果生活在深圳,一个月的收入2360元(深圳当前法定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能够维持基本的生存吗?
相信大部分人会给出相同的答案:不能。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延长工作时间(主要包括加班和第二份工作这两种形式)、提高劳动技能,看起来都能让这这个家庭过得更好一些。
有没有适用范围更大的第三种方法呢?
答案是有的,比如将五天八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3千元,如果不够就提到4千元,看起来也能让这个家庭过得更好一些。
我们当下采取的策略,是否符合第三种方法?
在此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参考基准,结合历年来的法定最低工资,来观察两者比例的变化,从而确定是否通过提高法定最低工资的方法,来实现劳动者收入的提高。
在这一方面,深圳起步最早,我们可以追溯到1992年的法定最低工资数据,比全国的《最低工资规定》出炉早了十多年。
以深圳为例,历年来的法定最低工资,以及占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的比重,发生过怎样的变化?下图揭示了这种变化。
1992年,深圳法定最低工资为245元/月,此时社会平均工资为494元,前者约为后者的一半。
但随后开始下降,到2004年,当年法定最低工资上升到610元/月,但社会平均工资却增长到2661元,前者仅有后者的23%。
再之后,比重虽有上升的情况,但总体呈下降趋势。
由于深圳最近一次更新法定最低工资还是2022年1月1日,这导致2023年深圳法定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重,下降到16.2%。
2023年,深圳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折合月薪为14553元,如果按照30%的比重算,法定最低工资应该提高到4300元左右。
如果按照20%的标准算,也应该达到2800元以上,这将是全国最高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比上海的2690元还要高出不少。
敢为天下先的深圳,能否再先人一步,将法定最低工资提高到3千元以上,进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减少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实现经济从生产向消费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