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会用什么方式谈话?

小石头说趣事社会 2024-11-27 03:45:24
纪委会用什么方式谈话?

纪委办案时常用的一种特别高效的谈话技巧,叫做“亲情置换谈话”。这个名字听起来挺温情的,但其实背后有着很强的心理战术。

简单来说,这个方法就是办案人员通过站在你的角度,替你分析你自己的行为会给亲朋好友带来什么样的伤害。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引发你的共鸣,让你从内心产生认同,最终心甘情愿地交代事实,甚至希望通过坦白来争取宽大处理。

不得不说,这个方法真的是屡试不爽。很多案件,大家可能以为是纪委凭借强大的调查手段把证据一条条挖出来的,对吧?可实际上,很多所谓的“隐秘证据”根本不是他们查出来的,而是当事人在高压下扛不住自己主动交代的。那些把钱藏在树里、埋在洞里的,纪委能一一找到?还不是因为人心难扛,最后自己说出来的。

可能刚开始你心想自己能扛住,一个月、两个月都不松口。但时间一长,特别是让你熬上半年,你还能硬挺着不?尤其是那些当惯了官的人,享受惯了锦衣玉食,你让他吃点苦,他的心理防线就会一天天崩塌。我见过有的人,进去还没半天呢,就全盘托出了。

正因为这样,很多看似小打小闹的案件,最后都能被纪委顺藤摸瓜,挖成大案。为什么?就是因为一点点把人心的防线给磨破了。

再比如,你收贿时让你老婆代拿,或者用她的银行卡。如果你不主动交代,纪委可不会客气,直接牵连到你老婆头上。办案人员这时候就会提醒你,你老婆一旦被牵连进去,日子可就不好过了。想到这里,你是不是就忍不住了,打算招供了?

亲情置换法,关键就在于把握你的心理,比如说他们掌握到你家人四处找关系,想走后门。他们可能就顺水推舟,假装成那个“关系”,让你家人以为真的找到了出路。于是,你对办案人员的防备心一下子放松了,觉得他们是“自己人”。这时候,办案人员再在你耳边劝几句,什么“你不交代我们怎么帮你”“你愿意开口才能帮你”之类的,你也许就乖乖交代了。

前期他们不会急着亮底牌,而是慢慢套你的话,和你的家人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动向。等时机成熟,再和你聊家常,比如“我昨天去你家了,你孩子现在还好好上学呢,你老婆也担心你。”听到这些,你可能立马心软了,开始挂念家里那摊子事,想着老婆一个人撑家不容易,求着办案人员帮忙,愿意认罪争取从轻处理。

这时,办案人员可能就顺水推舟地说,“你这事儿其实不算太大,主动交代就能从宽处理,至于从宽多少,就看你自己配合得怎么样了。”

归根结底,亲情置换法就是抓住你对亲友的牵挂,用情感的力量让你主动交代,从而获取更多案件线索,帮助他们进一步调查。

如果你真遇到这种情况,关键还是看你是否真心悔罪。如果确实犯了错,那主动认罪退赃是最好的选择。但如果金额和定性存在争议,或者惩罚过重,那你可以考虑在后续再作打算。

NO.1 任前廉政谈话

形 式:个别谈话(一对一)、集体谈话(一对多)

谈话对象:新任党员领导干部

要 点:传达上级党风廉政精神、通报警示案例、告诫走上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勤政廉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分内之事。

NO.2 教育提醒谈话

形 式:个别谈话

谈话对象:各级党员干部

要 点: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和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违法苗头、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进行谈话。杭州市规定了单位或个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身处特殊时期或面临敏感情形的、或位居腐败风险易发多发重点岗位等三大类十种具体情形。

NO.3 信访谈话

形 式:个别谈话

谈话对象:被举报反映问题的党员干部

要 点: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谈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教育。

NO.4 诫勉谈话

形 式:个别谈话、集体谈话

谈话对象:对存在一定问题但不够降免职条件的领导干部

要 点:适用于谈话对象“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等七种情形。谈话中将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并通过谈话进行告诫、劝勉,向其郑重指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

NO.5 谈话函询

形 式:1、发函请作说明;2、分管领导或室领导与其谈话;3、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其谈话;4、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

要 点: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理方式之一。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

NO.6 组织调查谈话

形 式: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与其个别谈话,俗称“走读”,按照办案安全的规定,这类谈话目前也会在规范的谈话室进行。和留置的谈话场所是一样的。

要 点:根据党内法规规定,由违纪嫌疑人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配合组织调查,讲清有关问题。经过初核、立案,认为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

“走读”式谈话一般只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最严重的后果是双开。

“走读”式谈话谈话时间不会超过晚上12点。每天都可以回家,第二天又准时到谈话地点报到。

NO.7 留置后谈话

形 式:留置(即以前的“双规”)后由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与其谈话

要点:纪检监察对象已经被留置了。标明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没有掌握任何东西及证据,留置审批是无法通过的。需要通过留置查明情况及更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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