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封建时代,男性权利至上,家族的道德观念讲究父、夫、子三个方面,妇女的地位很低。在这样的社会体制下,没有公平和自由的关系。男性可以有妻子,也可以有妻子,女人要遵循“嫁鸡随狗,嫁狗随狗”,一生只能对一个丈夫忠诚,这对于女人来说是很不公正的。
“辛亥革命”以后,封建主义观念逐步瓦解,青年们很快就接纳了新文化,妇女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当时,新文化思潮对封建“一夫一妻多妾”进行了猛烈的攻击,受到当时流行思潮的冲击,国家也实行了一夫一妻制的政策。
到了这个时候,大权在握的依然是以前的官员和军阀,他们受到了封建主义的深刻的熏陶,每个人都有三个妻子,因此,当他们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时候,他们也只是叫嚣着,从来没有实施过。妇女的社会地位也没有真正的平等与自由。
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最初盛行于贵族阶层,帝王、诸侯、权臣纷纷效法,诸侯效法帝王,权臣以诸侯为榜样,贵族以诸侯为榜样,最终在平民中盛行。一般有钱的男子,都会娶几个妃子,以示自己的权势。
在当时的时代,有一种“纳妾”的风气,当时的袁世凯是第一位带头的,他的妻子和九位姑姑都是他的妻子。这种陈规陋俗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新中国政府在50年代初,就制定了《婚姻法》,以促进妇女的自由,促进妇女的社会发展。
《婚姻法》中,“取消包办强迫、男尊女弱的封建观念,严禁重婚、纳妾、童养媳等等,并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新民主主义婚姻”。新《婚姻法》的出台,使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同时也使妇女的婚姻得到了平等、平等的保护。
但是现在,新问题来了,老式的小妾们怎么办?那些小老婆大部分都是豪门贵族的小三,平日里养尊处优,已经失去了养活自己的力量,若是将他们逐出自己的家庭,只怕他们也活不了多久了。
我国在制订《婚姻法》时,也将此问题纳入了更人道的范畴,即在《婚姻法》出台后,如果妻子和妻子未提出离婚请求,则可以继续保持夫妻关系,但不能另结新的妻子。
民国时期,我国并未对夫妻关系进行强制干涉,《婚姻法》施行后,国家规定,不可强制丈夫与其妻、妾离异,而要依其意愿而定。如果他的正室夫人和侧室夫人不和他离婚,那么他们的婚约就会一直维持下去,一直住在一起。如果老婆或老婆向丈夫提出了与丈夫的分手,则由国家强制实施。
这种人性化的设计,能兼顾到每一个人的需求,让男人们都很是嫉妒。也有人提出疑问,港澳都是中国的,为何到现在还会有一夫一妻多妾的现象?比如“澳门赌王”何鸿燊,死了之后,就有了四个妻子。香港首富霍英东,有三个妻子。
由于其历史原因,香港的一夫一妻制度早于中国内地六十多年。香港于一九七一年十月一日修改了新的结婚体制,废除一夫多妻制,而改用一妻一妻制。澳门后来又取消了原来的制度,改为一夫一妻。
而香港及澳门居民,在一九七二年以前就已成家,仍有一夫多妻制度。事实上,妻子过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儿,因为丈夫去世之后,妻子和儿子们会因为继承权而自相残杀,这是何等的悲哀!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