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孕妇高速上临产男子紧急停车,交警:罚200记6分!

白卡闲聊 2024-05-15 12:02:36

河南郑州,妻子怀孕9个月,在高速上突然临产,丈夫将车紧急停在应急车道,打120送医院。

谁知事后,交警开出罚单:罚款200元,记6分!

男子一怒之下,将交警告上法庭。

法院会怎么判?

一、案情回顾

小王是河南郑州人,他的妻子怀孕已经9个月了。

那天,他开车载着妻子准备去郑州做产检。

行驶在郑州绕城高速上,小王突然听到妻子说肚子疼。

起初,小王以为只是普通的胎动,可渐渐地,妻子的疼痛越来越严重,并且伴有阵发性加剧。

小王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妻子可能要临产了!

他赶紧将车停在高速应急车道上,拨打120急救电话。

救护车很快赶到,医护人员为小王的妻子做了检查,确认已经开始分娩,必须马上送医院。

就在小王松了一口气,准备开车跟随救护车去医院时,一辆警车停在了他的车前。

交警走下车,对小王说:“你的车停在高速应急车道上,影响了其他车辆通行,根据规定,罚款200元,记6分。”

小王向交警解释了情况,希望交警能通融一下。

可交警却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违反了交通规则,就必须接受处罚。”

面对这样的处罚,小王感到十分不解和委屈。

他觉得自己停车是迫不得已,完全是为了妻子和孩子的安全,何况他也没有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

于是,小王将交警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这份处罚决定。

二、案情分析

在这个案件中,交警认为小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得擅自在非停车区停车。”

按照这条规定,小王的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属于“擅自在非停车区停车”,因此交警对其进行了处罚。

但是,我们需要考虑小王停车的原因和动机。

他是为了应对妻子的突发情况,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并非出于个人原因擅自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的,不负刑事责任。”

虽然这是刑法的规定,但其中体现的“紧急避险”原则,对这个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小王面对妻子的突发情况,不得已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妻子和腹中胎儿的生命安全,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并且,从案情来看,小王并未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在救护车赶到后就立即准备离开,其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交警对小王的处罚决定,似乎没有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情况,有失偏颇。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王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构成违法。

法院撤销了交警的处罚决定,小王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网友评论

网友“天山雪”:作为准爸爸,紧急关头能临危不乱,已经很不容易了。

交警不应该这么死板,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网友“弯弯的月亮”: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条文,执法者应该多一些人情味,多为当事人着想。

这名交警做得有些不近人情了。

网友“云朵妈妈”:每一个生命的诞生都值得被呵护,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关键时刻,我们更应该站在人性的角度,去理解和包容。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

0 阅读:0

白卡闲聊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