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烟台莱阳“9·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挂牌督办通知书(鲁安事故督办〔2024〕12号)》。
通知书显示,9月11日16时许,烟台莱阳市宏钢钢结构工程安装队在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当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政府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
通知全文如下——
烟台莱阳“9·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挂牌督办通知书
鲁安事故督办〔2024〕12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9月11日16时许,烟台莱阳市宏钢钢结构工程安装队在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当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办法》(鲁安发〔2024〕13号),省政府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要求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责任处理建议。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府安委办。
请在事故调查法定时限内完成上述督办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后,本通知督办事项予以解除。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