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讲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判死刑的副省级高官,他就是曾担任江西省副省长的胡长清,因大肆贪污受贿,胡长清在2000年被执行死刑。说到这里,大家知道建国以后第一个被判死刑的正部级高官是谁吗?
此人就是郑筱萸,曾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等职务,官至正部级。然而,在任期间,郑筱萸却多次做出坑害老百姓之事,而且还大肆贪污受贿,也因为这个原因,2007年,郑筱萸被判死刑。那么,郑筱萸身上都有什么故事呢?
郑筱萸出生于1944年,福建省福州市人,早年时期,郑筱萸主要在家乡学习,他的学习成绩很好,高中毕业后考入了复旦大学,进入生物系就读。1968年,郑筱萸大学毕业,当时的大学生都是国家干部身份,而且包分配,郑筱萸被分配到杭州第一制药厂,从一名技术员做起,后来担任了工厂的厂长。
对郑筱萸来说,1991年是他人生转折的一年,这一年,郑筱萸步入仕途,被任命为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此后又担任了总工会主席,1994年晋升为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成为新中国的正部级干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郑筱萸出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继续官至正部级。
随着身居高位,郑筱萸逐渐迷失了自我,做了很多违法乱纪的事,更令人不齿的事,郑筱萸还多次坑害老百姓。郑筱萸的职务关系着民生,但他却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并且大肆收受药厂贿赂,纵容药厂虚报药品资料。事后查明,郑筱萸在任期间总共批准了6种假药上市,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另外,郑筱萸在任期间还出现了“欣弗”注射液事件,导致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现肾衰竭的病情。
总之,郑筱萸在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多次坑害老百姓,做了很多损害百姓利益的事,2006年,郑筱萸被中纪委“双规”,中央对郑筱萸的问题特别重视,专门下达文件要求彻查。经过相关部门调查,1997年至2006年,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郑筱萸大肆贪污受贿649余万元,同时,他也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多次帮助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2007年5月16日,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郑筱萸被判死刑,得知这个消息后,郑筱萸的第一反应是震惊,第二反应是不服。郑筱萸当庭表示上诉,二审驳回了郑筱萸的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等待死刑的日子里,郑筱萸反思了很多,正如前面我们说的,郑筱萸得知判决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他不相信自己会被判死刑。因为在郑筱萸之前,没有一个正部级高官被判处死刑,郑筱萸是建国后第一个被判死刑的正部级高官。
当时的郑筱萸以为自己没有杀过人,所以不可能被判死刑,因此,郑筱萸认为对自己量刑过重,不过,令郑筱萸想不到的是,舆论却对他的判决一片叫好,甚至咬牙切齿地鼓掌欢呼,此时郑筱萸才开始反思自己为何会引起民愤。
经过反思之后,郑筱萸认为自己不应该从政,如果不从政,自己应该早就当上教授了。同时,郑筱萸还留下遗书,表示“如果有下辈子,自己绝不从政”。2007年7月10日,郑筱萸被执行注射死刑,终年6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