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钱宝
编辑|黄毅来了
“经纪公司可能同时签 100 个艺人,只要有一个红了,剩下的 99 个就算‘陪葬’也不亏。”
何炅在某综艺节目中的这番言论,曾让无数观众倒吸冷气。

娱乐公司用头部艺人的高收益,覆盖新人的培养成本,而那些不红的艺人只能“耗到解约、支付高额违约金”,公司又能因此大挣一笔。
在乐华娱乐旗下艺人王怡人“出道 6 年零工资”事件曝光后,何炅的这番话被网友称为“精准预言”。
何炅揭开的不仅仅是娱乐公司的“遮羞布”,更是让所有人看到了明星背后那双“无形的操控之手”。

王怡人在组合出道六周年之际,通过粉丝付费平台“泡泡”透露:自己从未获得工资,甚至需要家人和粉丝接济生活。
作为乐华公司进军韩娱的EVERGLOW 组合的成员之一,王怡人多次被拍到穿着平价快时尚品牌走在街头,和乐华华娱乐所谓“不差钱”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

在粉丝面前光鲜亮丽的偶像,背后竟然分文未进,被迫“为爱发电”,网友评论:“这不就是不要钱的牛马吗?”

面对粉丝和网友的质问,乐华娱乐的老板杜华在节目中回应:公司前期投入尚未回收,艺人需偿还成本后才能参与分成。
这冰冷的语言背后,暗藏的是更为无情的雇佣关系。

据网友估算,EVERGLOW组合出道初期投入超千万元,包括歌曲制作、MV 拍摄、海外推广等。
而公司对新人的年均培养成本超过百万元,若艺人未创造足够收益,公司将持续进行所谓的“垫资”,直到艺人“不亏本”或者艺人主动“违约”为止。

既然如此,艺人不就成了公司的“长期打工人”?
娱乐公司真能用一个“顶流”,养活几百号“小透明”吗?

可能你没听说过乐华公司,但你一定听说过王一博。
这位“顶流”养活的可不止“小透明”,他甚至能养活整个公司。

从综艺节目的常驻嘉宾,到走向春晚的大舞台;从现象级电视剧《陈情令》的爆火,到数字专辑《无感》超过1700万的销量。
王一博的“顶流”地位难以撼动。

而乐华娱乐对旗下艺人王一博,更是有着非常严重的依赖。
2024 年,公司营收 7.65 亿元,王一博个人贡献超60%,简直就是“王一博概念股”。
更为夸张的是,《陈情令》播出后从 2020 年到 2022 年,仅仅他一人就为乐华带来 10.83 亿元收入,相当于每天进账约 100 万元。

乐华通过一种“全约绑定”的模式,将王一博这棵“摇钱树”的商业价值最大化。
他的音乐、影视、综艺、广告等所有商业活动均由经纪公司独家代理,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私自接活。
公司有权决定他的造型、行程、言论,甚至禁止艺人恋爱、结婚等私人事务。
他的每一笔收入,公司至少抽取 30% 分成,部分项目甚至高达 50%。
不仅如此,如果有一天他需要解约,必须支付巨额赔偿,金额通常是年收入的 5-10 倍。

这样的“魔鬼条约”也适用于公司中许许多多的“十八线小明星”。
据网友调查,乐华旗下 90% 的艺人收入非常微薄。
NAME 女团成员曾在直播中坦言“不敢生病”,BOYHOOD 组合因资源不足多次“卖惨”求关注。

这种模式导致乐华的财务数据“冰火两重天”:2024 年净利润 4432 万元,据网友猜测:因为“十八线艺人们”相关业务产生的亏损,就超过8000 万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乐华的成功靠的是“幸存者偏差”,多数公司想要模仿这样的模式,却在“造星赌博”中血本无归。

从王怡人的“6年无工资”再到王一博的“乐华摇钱树”。
这些规则的背后,其实是韩国娱乐工业的“舶来品”—— 练习生制度与收益分成规则。

例如韩国 SM、JYP 等公司的练习生需经历 2-7 年封闭式训练,期间无工资,公司提供食宿。
出道后,艺人需偿还培训费用,分成比例通常为公司 70%、艺人 30%。
若中途解约,违约金高达数亿韩元。
Super Junior 成员韩庚曾透露,他在韩国当练习生时,每天练习 20 小时,骨折两个月才发现。

不仅如此,韩国女团少女时代成员林允儿曾透露,她们的合约期长达 13 年,公司抽成 60%;BLACKPINK 成员 Jennie 因“行程密集”多次晕倒,却被公司要求“带伤工作”。
最近还有媒体爆出:韩国许多未成年女练习生,因为过度减肥和高强度练习,导致月经停止。

鹿晗、黄子韬、张艺兴等归国顶流,都曾经历韩国公司的“剥削”。
鹿晗与 SM 公司解约时,因合同条款苛刻,一度面临高额赔偿;张艺兴在韩国期间,收入被公司抽成 90%,回国后成立工作室才获得更多自主权。
这种“高强度、低回报”,甚至“无视身体健康”的模式,正在中国娱乐圈蔓延。

乐华娱乐要求练习生承担部分培训费,出道后用收入抵扣;华谊兄弟、哇唧唧哇等公司则通过“保底工资 + 分成”吸引新人,但保底工资往往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看完这些案例我们能清晰地发现,韩国模式在中国的“本土化”过程中,并未改变其“资本至上”的本质。

丝芭传媒旗下 SNH48 成员黄婷婷在 2022 年提出解约时,被法院判决支付 350 万元违约金。
赵嘉敏因考上中央戏剧学院提出解约,公司以 “违约” 为由索赔 2000 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她赔偿 35 万元,但这场耗时 5 年的诉讼严重影响了她的学业与职业生涯。
诸如此类的“造星”代价不不胜枚举。

从一位位少男少女为了实现自己的舞台梦,到出道多年最终“颗粒无收”。
在灯光和华服的装饰下,我们终于看到:所谓“追梦”,可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资本游戏。

真正的娱乐产业,不该建立在“空手套白狼”的残酷逻辑之上。

练习生制度、超长合约、高额违约金…… 这些从韩国舶来的“糟粕”,正在吞噬艺人的尊严与权益。
当资本将艺人视为“商品”,当流量成为唯一的评判标准,娱乐圈的“水”只会越来越深。


部分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网娱乐频道:律师谈王怡人出道6年0工资是否违法 偶像产业压榨艺 …
王怡人自曝出道6年0工资 乐华娱乐CEO杜华回应- 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