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受伤入院,如果是肇事方全责或主责的,最好是等伤好了再出院。因为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全部或者大部分费用是由对方出的,而且住院期间还有每天大约一两百的赔偿。不要因床位紧张,伤还没好,就因医生在催就出院。
我母亲所经历交通事故中,因我母亲骑电动三轮而担上次责,违章占道司机因车辆停放影响视野也担上次责,主责方无车辆保险。但次责违章司机有车辆保险。所以在交强险范围内,我母亲的医疗费可由次责违章司机的保险公司承担,最大金额18000元(河南省2023年标准)。
因我母亲轻型颅脑损伤,虽有多处颅内出血(均为少量),只存在短暂昏迷,很快就清醒过来。经过10天的治疗,观察发现无后续并发症状与异常,虽有活动障碍,我也让她出院了。这个活动障碍只能通过康复锻炼来恢复,我就是干这行的,就没必要再给医院送钱了,算是为保险公司节省一笔。像一些记忆力下降,听力下降,这也不是通过药物治完全就能好转的,毕竟年龄大了,没准儿我给她挑的保健品效果还好些。
出院一结算,发现我们的医疗费还没超过18000元。这个省掉的康复治疗费用,算是我为国家节省了。我为我母亲专门制定康复锻炼方案,站桩首先安排 上。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期间应当积极和主治医生处理好关系。出院时,有的受害人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书写的非常好,上面详细列明了需要休息多长时间,住院期间需要几个人陪护,出院了需要几个人陪护,陪护多长时间,需要加强营养等。这每一项都关系到具体的赔偿和赔偿数额。有的人交出的诊断证明上什么都没有,十级伤残也只写了休息7天,后期复查也没有开相关证明,这样,主张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就非常困难了。天差地别的比较。
出院后受害人应向医院索取以下材料原件:
住院病案(可以在出院后复印);
住院期间检查所有拍的片子;
出院证及诊断证明书;
住院期间所支付的医疗费发票;
医院用药的明细单;
受害人出院时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书,或者是出院证明上注明以下事项,这几个事项非常关键,涉及到赔偿数额的多少或者有无:
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需要几人护理?护理多长时间?(关系到护理费计算)
出院后需要休息多长时间?(关系到误工费计算)
后续医疗费,如二次手术费需要多少?(关系到二次手术费)
住院期间及出院后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涉及到营养费的计算)
以上材料对受害人以后主张权益至关重要,不仅官司需要,即使不打官司,保险公司理赔也需要这些材料。如果这些证明实在无法取得也不必过分勉强(有些医生认为护理与休息时间他难以判断,为避免纠纷,干脆不写),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在办案中会根据具体情况及其他方式予以弥补。处理的好,仅护理费和营养费两项就可多算近万元。
出院前办好律师委托手续。律师可以及时指导你,准备上述材料,确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节省诉讼时间。完整,严密的组织好全部证据材料,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最少也要1-2周时间。
其它交通事故赔偿知识,请参见我的合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