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1700元买下70多万元的奶粉!商家拒绝发货,法院这么判!

小李说说看 2025-01-04 11:09:12
网购奇遇:2元买70万奶粉,法院判商家败诉

网购时谁没遇到过标错价的商品?但要是遇到天大的便宜,你会不会忍不住下单?

最近广西就出了这么一桩奇事,一男子花1700元买了价值70多万的奶粉,结果闹到了法院。这事儿怎么看?法律又是怎么说的?咱们一起来瞧瞧这起魔幻现实主义的案子。

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叫王俊文的奶爸在网上给娃买奶粉,突然发现一款驼奶粉标价离谱 - 3罐才2块钱!要知道,这种奶粉正常价可是300块一罐呢。王俊文琢磨着,这商家要么是骗子,要么就是手抖挂错价了。不过转念一想,就算是假的退钱也不亏,要是真的那可就赚大发了!    

于是王俊文二话不说,一口气把商家挂的850件全买了下来,总共2550罐奶粉。他掏了1700块,心里美滋滋地等着收货。可等了5天,王俊文发现情况不对 -奶粉竟然被送到广州去了,还有人签收了!这可把他给气坏了,立马找客服理论。

客服查了查,跟王俊文说卖家标错价了,这是异常订单,要退款处理。王俊文哪能答应,坚持要发货。商家死活不肯,说就是要退款。王俊文一看这架势,干脆把商家告上了法庭,要求按订单发货。

这案子看似简单,其实里头大有学问。咱们来分析分析:

首先,王俊文认为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商家必须履行。他的理由是:商家挂了商品信息,他下单付款了,合同就算订立。按《民法典》规定,双方都得按约定履行义务。至于商家说标错价,王俊文觉得这不是违约的理由。

一审法院支持了王俊文的诉求。法院认为买卖合同有效,商家既不来应诉也没证据证明发货了,所以判决商家按约定发货。

商家不服,上诉到二审。这回他们可积极了,拿出证据说当时只是在测试购买链接,不是真要卖。他们还说王俊文一次买这么多奶粉明显不正常,是为了恶意获利。

二审法院的看法是这样的:

1.买卖合同依法有效。

2.商家说是测试链接、标错价,但没有足够证据,法院不认可。

3.如果真标错价了,按《民法典》,属于“重大误解”。但重大误解的撤销权有90天期限。从王俊文购买到二审,早超过90天了,商家撤销不了合同了。

所以,二审法院驳回了商家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总结    

这案子给咱们普通人提了个醒:

网购虽好,也得长点心。碰到特别离谱的价格,多半是商家搞错了。咱们虽然可以买,但最好先跟商家确认一下,省得到时候闹出误会来。

遇到纠纷,及时沟通很重要。商家要是早点跟王俊文解释清楚,也许就不会闹到法庭上去了。

做生意的朋友要注意了,挂错价可不是小事。一不小心就可能赔大了。平时多检查,出了问题赶紧处理,别像这案子里的商家,等到被告了才着急。

打官司也是门学问。商家一开始不重视,结果吃了大亏。咱们普通人遇到法律问题,最好找专业人士咨询一下,别耽误了自己的权益。

这案子还真是让人脑洞大开啊。你说,如果你是王俊文,会不会也这么做?要是你是商家,又该怎么处理呢?法律保护交易安全,但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公平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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