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反转至有罪,极具戏剧性!此案经媒体报道后,舆论及相关的法学专家、律师大多认为此案系正当防卫,可以说是正当防卫典型案例之“昆山反杀案”的翻版!
真相究竟如何,咱们不妨先看一下基本的案件事实。
此案的案件情节可分为两个阶段:1、2020年8月17日晚,王某开车送郝某某到某小区门口时,郝某某突然遭到郭某某持刀袭击,瞬间被菜刀连砍四刀,血流不止,王某挺身而出将夺下其手中凶器。
2、郝建宇受伤后离开现场去附近的医院,郭某某随即向郝某某离开方向追赶。两人碰面后,郭某某再次持砖攻击郝某某。王某担心郝某某受伤赶至现场,冲上前制止郭某某行凶并踹了其屁股两脚,将其踹翻倒地,郝某某迅速夺过砖头,反手抡向郭某某,后郭某某因重度颅脑损伤不治身亡。
2021年9月,王某因“不构成犯罪”、郝某某因防卫过当被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据媒体报道,导致案件出现反转的主要原因是此份声像鉴定报告,而出具鉴定报告的某科技公司却没有合法的鉴定资质。
任何案件的确认都是对已发生的过往历史事实进行拼和还原。所以,每个案件都存在着“两个事实”,即“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客观事实”是已发生的真实真相,“法律事实”是通过各类证据确认判定的事实。“法律事实”必须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任何的合理怀疑,具有确定性和唯一性!
据此,认定此案的“法律事实”有哪些证据呢?
证人张女士证实看见了“王某踢了郭某某几脚屁股后,郭某某随即倒在地上,而郝某某则拿着砖头砸了死者头部”。显然,张女士并没有看见死者再次持砖攻击郝某某的片段。
所以,在该案的第2阶段中,“死者是否再次持砖攻击郝某某”就成为了定罪和正当防卫的关键!
“郝某某先追死者”只能说明郝某某有报复的可能性,而不是唯一性。而郝某某、王某又坚称在第2阶段中是“死者再次持砖攻击郝某某”,两人被迫还击,当然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啊!
既然案件“存疑”,当然只能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认定为无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