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家蛋糕店被同一人举报?央广网:不当牟利恶意索赔的维权该严惩
“职业打假恶意索赔”如何规范治理?《央广网》罕见发文主张“不当牟利恶意索赔的维权该严惩”!
近日,长沙多家蛋糕店遭遇一名张姓男子投诉举报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张某在20多家店铺购买了装饰有鲜花的蛋糕,随后以“蛋糕上点缀了不可食用的物品”为由向市监部门举报。
这些商家被举报后找到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却告知商家,让其与张某私了。
商家与张某协商过程中,张某声称,“要么就被有关部门罚款,要么你就拿出你的诚意,你说个数,满意了我就撤销有关部门的投诉”!
有媒体记者联系张某,质疑其为“职业打假”?张某竟然扬言“那你报警呗”!
无奈之下,为了避免麻烦,一些商家只能与张某协商解决。商家晒出与张某的聊天记录显示,张某私了的条件是“赔偿1000元以及蛋糕的退款”!
对于此事件的恶劣性质,昨日,《央广网》以《20多家蛋糕店被同一人举报?网友:到底谁有问题?》为题进行了评述,文章认为“既保护那些合理主张权益的消费者,又严惩那些不当牟利恶意索赔的不法行为”!
《央广网》“严惩”不当牟利恶意索赔的观点非常正确,理应举双手赞成!
从法律层面而言,张某这种为谋取个人私利,恶意举报索赔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完全可以定罪处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谋利为目的,采取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抓住别人的“隐私”或者“痛处”,利用他人害怕举报或者公开的心理,继而挟索要财物,给钱则事了,否则就大肆宣扬,其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维护公共或者个人利益,而是谋取私利!
此事件中,张某在20多家购买蛋糕,显然并非个人食用,而是源自于“职业性打假索赔”!今年8月21日出台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超过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的“职业打假”将得不到10倍赔偿。可见,张某的索赔法律上并不认可。
张某在“职业性打假索赔”过程中,购买蛋糕的退款属于合理合法的赔偿,但超过此部分的索赔均是建立在是否私了基础上的要挟所得,明显具有强迫性,并非商家自愿给予,系商家基于“不赔偿则不撤销投诉”之考量而被迫支付,其性质当然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
20多家蛋糕店无奈支付的赔偿金估计数万,张某这种“不当牟利恶意索赔”已经超过了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理应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