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紧急通知:挂证行为遭严厉打击,社保核查升级!

置牛 2024-12-17 10:21:11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工作。

重点核查以下企业:

(一)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

(三)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

(四)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五)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

有关专业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动态核查。

其中第四条对于现在的“挂证”市场是致命打击。大家都知道,企业在办理资质时,基本要给在职人员交够3个月社保,但这也给“挂证”市场巨大的商机,很多人才可以在该企业挂证3个月后,继续挂下个企业,一年可以挂很多次证,但这次住建部发布的通知却给这样的“挂证”行为沉重的打击。

可能有些人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我跨省缴社保就不会查出来,有这个想法的朋友,可千万别尝试。现在是大数据时代,我们的社保信息早就全国联网了,一查一个准。

还有很多中介会去找拥有唯一社保的人才“挂证”,但是这种情况也很危险,目前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审查,在处理唯一社保的“挂证”上,有核查公积金缴存记录、个税、智慧工地打卡记录等一系列的方法。

公积金和社保缴存单位不一致,也有可能被标为异常,要求整顿。不过现阶段公积金等这种方式核查有可能会导致无辜的人被牵连。前几天某省住建厅的电话被打爆了,就是因为很多人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导致被标注异常,有些单位更夸张,自己单位的80%证书都被标注了异常。

造成这种情况一种是很早之前有其它单位给员工缴纳过社保,因此信息被留存下来,另一种就是没有公积金缴纳记录。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说了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或者少缴,但是有些企业根本不会给员工缴纳公积金。而且“挂证”企业为了成本,一般也不会给人才缴纳公积金。所以,限制一年内的社保注册变更次数,在限制唯一社保挂证上,是一个很直接的方法。

有人可能会说,那我就一年挂一个企业,但是在资质延续等业务上企业只需要用我的证书3个月就可以。虽然可以操作,但是企业愿意给你一年的钱吗?还要缴纳一年的社保,这多出的成本中介和企业愿意承担吗?

当然如果中介想要继续做这个市场,肯定也会想尽办法钻政策漏洞,但随着国家对“挂证”专项整顿逐渐严厉,这个市场只会越来越难做。

对于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该企业会被挂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甚至会推送至全国平台。

如果想要取消”资质异常“标注,需要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而且住建部也会在1个月内对其标注的企业进行复核,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才会取消”资质异常“标注,但如果复核仍然不符合资质标准,依旧会在全国平台上集中公示。

这对企业来说,绝对不只是“丢脸”的问题,很多项目可能会被叫停,这损失可是实实在在的利益。

从通知内容上看,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不仅以后成为重点监管对象,以后工程项目上,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这对于一个干工程的企业意味着什么,大家懂得都懂,小编不再多说了。

再看第二条,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这对于一些正处在申报某项工程时期的企业,基本可以凉凉了。

还有第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住建部发话了,这条慎选,虽然不会堵死所有路,但也会影响到一些重大工程的决策。万一咱们原本能中标,却因为这个直接被刷掉,得不偿失。

所以对于咱们建造人来说,辛辛苦苦考证,尤其咱们一建市政通过率堪比北京高考上985的录取率,别因为这点“收入”断送前途。

另外,还未考证的建造人,这个通知也从侧面说明了一建、二建证书的高含金量,越早考下,对于职业发展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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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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