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往驴肉火烧里掺马肉被判刑十个月,网友却不买账?

坐看云卷云舒的闲人 2025-04-01 08:15:16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一餐饮店在驴肉火烧里掺马肉,店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这可把大家给震惊了,也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说起这事儿,真是让人气愤不已。北京这家驴肉火烧店,本来应该是香气扑鼻,顾客盈门的好地方。可谁能想到,店长为了图点小便宜,居然打起了歪主意,用马肉代替驴肉来降低成本。这下好了,不仅顾客们被蒙在鼓里,吃了不该吃的肉,连带着整个店的名声也毁了。最终,这位店长也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被判刑十个月。

但是新闻的评论区却是炸了,网友们谴责该店长的却是少数,多数却是说该店长用马肉还是良心,毕竟还是好肉,让人哭笑不得。

这和315曝光蜜雪冰城使用隔夜水果时,网友们反而掀起热捧蜜雪冰城的浪潮一样:蜜雪冰城竟然真用的水果切片而不是科技狠活?

我们的消费者到底怎么了?当食品安全事件接连不断地发生时,就像温水煮青蛙,我们对食品安全的容忍阈值正在不知不觉中提升。

食品安全,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真不容易。从农田到餐桌,每一个环节都得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可能出问题。就像这次驴肉火烧里掺马肉的事件,表面上看是个别商家的不良行为,实际上却暴露出了整个行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漏洞。

对于餐饮行业来说,诚信经营是立身之本。一家餐厅,无论大小,只有赢得了顾客的信任和支持,才能长久地发展下去。而这种信任,不是靠广告吹出来的,也不是靠关系拉来的,而是靠实实在在的品质和服务积累起来的。就像那句老话说的:“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如果连最基本的食品安全都保证不了,那再好的装修、再大的名气也是白搭。

根据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但是多年来,并没有几个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经营者被判刑。也就是说执行不到位,导致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在食品行业成了潜规则并愈演愈烈,以至天消费者连维权的意识都快没有了。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提高警惕,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轻信低价游、打折促销等诱惑。同时,也要学会查看食品标签和成分表,了解产品的来源和成分,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发现问题食品或者遭遇欺诈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一家企业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该携手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吃得放心、吃得安心,享受美食带来的快乐和幸福。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可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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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看云卷云舒的闲人

简介:做了二十多年外贸,炒了三十年股票,想随便写点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