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朝祖坟被认定为违建

南方老纪 2024-09-19 09:49:25

清朝乾隆年间的祖坟,传了几百年,村民们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竟成了别人的违章建筑。

开发商要求村民3天内迁坟,不然就要强制铲平,村民们接受不了,质问开发商凭啥说迁就得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回顾

广东西南部的陈家村,村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清朝乾隆年间,老祖宗们花银子买下了祖坟所在的这块地,300多年来,去世的老人都埋到祖坟里。

一天,开发商在村里贴告示,说祖坟地是他们的,是违章建筑,让村民3天内迁坟,不然就派铲车来强制挖坟。

这可把村民们惹火了,祖坟都在那里300多年了,怎么可能是违建?陈大爷带着几个年轻人去找开发商理论。

“清朝的时候这地就是我们的,怎么到你手里就成违建了?今天你得给个说法!”陈大爷质问。

开发商根本不慌,递过一摞土地权属文件,"有证件才是真的,你们要是拿不出证件,那就是违建。"

陈大爷一看傻眼了,那个时候哪有什么证件啊,一般人想不到祖坟还得办证。

眼看陈大爷被吓住了,开发商警告说:“事情已经清楚了,你们赶紧回去迁坟吧,再不迁,到时候机器一进场,直接就给你推平了。”

看着开发商手里的文件,陈大爷知道现在说什么都不管用,无奈之下,村民们去找政府求助。

工作人员却说那地早在1977年就划给了某单位,不归陈家村所有,后来被转手卖给开发商,人家可是花钱买的,有证有据。

村民们彻底懵了,就想着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那么祖坟到底算不算违建呢?

法律分析

《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丧主即祖坟家属并没有祖坟的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集体土地转让需经村民会议决定,形成书面文件。

先不说陈家祖坟早在清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也不说开发商购买在后是否合理。

单说陈家祖坟地的转让,如果要依法进行,应当告知陈家村民,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按程序办理,要有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

集体土地的转让不应该是一两个人说了算的,然而,村民们对祖坟地被出售一无所知,土地转让显然不符合法定程序。

如果开发商擅自将祖坟推平,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可以给予拘留,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话,可能还涉嫌刑事犯罪。

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既然土地已经转让给了开发商,要想拿回来难上加难。

后来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陈家村的村民和开发商达成和解,由开发商出钱将祖坟迁往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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