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70年”,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
其中不少人担心:入手一套有着30年房龄的房子,40年后,房子还属于我吗?如果产权到期,该怎么办?今天我们逐一看看。
.0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根据《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截图来源:中国人大网总之,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房子会被国家征收吗?.02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
不用纠结土地年限其实,《民法典》、《物权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已经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自动续期。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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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截图来源:中国人大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截图来源:中国人大网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或是城市管理房地产法,对续期收费问题还都没有明确说法。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是否需要缴纳续期费用,或者是否应该减免续期费用,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03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何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基本包含了房产证、土地证、林地证的绝大多数内容。涵盖范围广大。
“房产证”只代表房屋本身,房产证的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二者在登记内容上,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性质、用途以及具体面积等信息也都没有改变,只是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其中,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买房办证手续更加便捷。普通百姓买房将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
.04此前的房产证还有效吗?需要换吗?
已经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林权证》等证书,还将继续有效。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房产证、土地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对于新购房屋等不动产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及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05房产证有我的名字,房子就有我的份?
不!一!定!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权的证明。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
按相关规定来看,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而房产证升级为不动产证后,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简言之,“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才标志着房产的真正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