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非常便利的代步工具,不过对电动车的管理也比较严格,车主经常因为违规而受到处罚,不过好消息来了,近日,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执法做到“5严禁、8不得”,这将会遏制电动车重处罚、频繁查,电动车的管理开始向人性化与科学化方面发展,以后电动车出行会更便利。
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使用环节的行政检查提出系统性改革要求。
新规明确“五个严禁”与“八个不得”具体条款,五个严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严禁逐利式突击检查:不得为完成罚款指标或谋取经济利益突击检查;
2. 严禁过度干预经营:不得扩大检查范围干扰企业正常生产、销售活动;
3. 严禁变相重复检查:不得以“联合检查”“专项整治”等名义实施多头执法;
4. 严禁任性裁量处罚:不得擅自提高处罚标准或滥用“顶格处罚”;
5. 严禁摊派检查指标:不得以考核名义向基层单位强制分配检查数量。
另外,在执法的时候还需要做到八个不得,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配合检查;
2. 不得因同一事项对单个企业重复检查;
3. 不得未经报备审批开展跨区域检查;
4. 不得无法律依据实施罚款、没收财物;
5. 不得将检查产生的食宿、鉴定费转嫁企业;
6. 不得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服务;
7. 不得泄露检查中获知的商业机密;
8. 不得以检查为由限制企业法人人身自由。
5个严禁和8个不得实施,以后对于广大电动车企业和车主来说都是好消息,而且各地也开始积极的响应,对电动车采取更便民的管理,调整执法的尺度。
轻微违规教育为主,不再罚款
很多地区对电动车的轻微违规采取教育为主的方式,特别是首次违规不再进行罚款,比如江西南昌交警对携带行驶证、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13类轻微违法行为,开启了首次违规不予罚款的便民管理。
另外河南郑州也对骑电动车出现交通违规行为,但未影响其他人的车主,采取现场观看安全教育视频,对车主进行安全教育,四川成都对达在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车主,经过教育以后,如果及时的整改也可以免予处罚。
柔性执法,多项便民管理措施
很多地区对出现的交通违规采取了柔性执法的方式,通过多项便民管理措施让车主出行变得更便利,比如山西阳泉的交警对未配戴安全头盔的车主,民警手持交通安全移动课堂二维码,现场扫码学习。
厦门交警开发了“违法次数查询”小程序,车主可以自主地查询累计违法次数,还有相应的处置建议,及时了解自己交通违法行为,山东青岛的推行了发展变保单的管理措施,轻微违法车主可以购买短期保险来代替罚款。
总结进入2025年,电动车的管理虽然依然比较严格,但是国务院已经出手,明确了执法时要做到“5严禁、8不得”,要求调整电动车的管理措施,同时各地也积极响应,多地开启了便民的管理措施,让出行变得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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