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改土归流,控制边疆部族,双方各取所需

云政谈历史 2022-10-14 22: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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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府风云》不仅展现了西南地区的秀丽风光,更展现出一种颇为神秘的“土司体制”。明嘉靖朝以前,土司也被称为“土官”,是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最高统治者,由朝廷委派。

到了明代,“改土归流”已成为中央加强西南、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措施,其效果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治上的均衡。

元朝时期,中央就建立了一个专门对付少数民族的政权,和明朝的土司差不多,而且大部分的土司都是用官衔来称呼的,土司的等级森严。那么,明代是怎样实行改革的?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平衡?

一、类比中心

明代政治体制偏重权力分散,行政、军事、监察等职能相应的组织结构也各有差异,而西南、西北边陲的少数民族地区,则与中央的官僚体制相似,彼此配合,互相牵制。

在明代土司制度中,土府、土州等都是管理地区,负责管理社会事务,土司则要复杂得多,因为土司通常都是手握兵权,类似于唐代的地方节度使。

明代中叶实行的是土司体制,而土司体系中,负责军事的是都尉,卫所里的大多数都是土人,因此,这些官员也被称为“土司”、“百户”。

明代强化边疆控制,首先要明确政治体制,土司在地方的权利主要集中在军事上,因为谁拥有军队,谁就有权利。

二、土壤流动管理

虽然由土司代行中央巡抚,可以有效避免边境发生战争,但由于地势较高,中央对此仍是鞭长莫及,故而由土流共管成为历史,成为中央集权的一个重要步骤。

土流共管首先要做的是安抚地方土司,毕竟没有人愿意将权利拱手相让,而最好的办法就是封官、赏赐、世袭。

土司在官职上还有晋升的机会,有军功,有忠心,有纳贡,有进贡,尤其是军功,不过中央在任命的时候,也会充分考虑当地的民意。

既然要插上“流官”,就必须确保土司的地位稳定,而且招安平乱是朝廷承认的大功劳,可以用声威来镇压那些试图造反的人,那么这些土司的权力就会在朝廷的支持下,继续扩张。

此外,为确保官职的世袭,朝廷在优待政策中引入“借职”。土司官职可以由官职代代,这对平定地方土司、显示朝廷的厚爱是有益的。

土司制度的完善,并不是朝堂上的人说了算,而是日积月累的习惯。

为“帮助”土司管理,朝廷往往会派遣官员到边疆,但实际上权力并不大,等同于中央派驻的监察使,随时向朝廷汇报。

三、土官本

虽然边境的控制力有所增强,但安抚、怀柔等地方,却是中央对边境的一项重要政策。从明初到嘉靖年间,各地土官的任职和封爵都被收入《土官底簿》,这一资料对研究明代的土官制度和土官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土官底簿》中记载的最多的是土流共治,中原的州县制度在边境也有很大的发展,但任命的官员大多是土人,而汉人则是负责监察和汇报。

但我们可以从文献上看出,土流并治的想法很好,但因为民众的数量太少,语言也不太好。

不管是默契还是假戏真做,对土人来说,最高的统治者还是自己的子民,而且朝廷也认可当地的意见,所以他们很乐意被册封。

于明廷则成功地在各地安插“眼线”,强化边境监管,并以皇权为封疆大吏,以稳固边疆,以巩固边疆。大体上,双方各有各的利益,把土司制度作为彼此遵守的法律。

明代在边疆强化中央集权,改革的首要步骤是模仿中央体制,建立土司制度,由土人治理土人,以稳定人心,镇压地方暴动。但由于边境没有朝廷的官员,所以皇帝陛下一直担心那里的安全,所以才会实行土地和土地的统一。

实行新体制的先决条件是保证土司的既得利益,尊重当地民众的意愿,包括官职晋升、向地方民众请愿任命官员,这都是朝廷为了安抚民众和土司的手段。等一切准备就绪,朝廷就会每年派出一些官员,前往边境。

由于奉行土人自治的宗旨,朝廷派出的官员实权不大,但实际上是个监察官,主要职责是观察民众,监督土司的行政,并及时上报朝廷。这样,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管理体系就形成了,并且可以持续不断地发展。

参考文献:《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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