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个相对特殊的朝代。一方面,它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另一方面,它又被封建王朝统治长达一个世纪。但是如果从政治制度的角度来看,这两个朝代在一些方面还是有一些相似之处的。例如,它们都以中央行政机构为最高领导核心;同时政府的机构也不是单一的;两者都有较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并且都实行了“三司”制度等等。但是另一方面,它们又又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朝代。
一、宋代的行政机构
虽然,在宋朝时期的中央行政机构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组织形式仍然保持着“三司”制。在宋朝的中央行政机构中,最高权力中心是由皇帝直接领导的枢密院。而在枢密院之外,则由不同级别和权力的“三司”组成:三司使及三司使。也就是说,所谓的“三司”制度就是朝廷在地方上设立的一个地方行政机构。这一点从宋朝政府对于地方上权力机构的控制程度也可以看得出来。在朝廷直接领导下设立县、州、府等多个行政体系内,都是由朝廷直接管理。而这一点恰恰也是北宋政府和南宋政府最大的不同之处。因为在宋朝初期,宋政府为了避免与西夏政权出现直接碰撞,而将全国划分为四州、六郡和十三州等行政单位,分别由中央派驻官员进行管理。但是在宋仁宗年间之后才逐渐改变了这一点。也就是此时宋朝政府开始实行地方分权制度,而“三司”制度也被逐渐取消。虽然“三司”这一行政机构被取消了,但是由于宋代地方各级长官的权力仍然十分强大且难以动摇,所以仍然存在着“三司”制度下形成且相对稳定的一些机构。例如:县、州、府、军、监等机构。
二、“三司”制度
宋朝的中央政府机构中,除了中央的“三司”以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地方部队,这两个部门就是所谓的“三司”。宋代的“三司”是以宰相为首的三个不同层次的部门。一位宰相,在朝廷上有“御史中丞”和“通政使司左侍郎”等职位之分,在两省中则有“知谏院”、“知贡举”等不同级别的官员之分。但是如果说这三个部门中有任何一个被罢了职的话,那么其他两个部门就会被重新启用。因此可以看出,三司之间有着很大的独立性。但是另一方面,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这三个部门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在宋朝时期,由于宋代政府财政问题比较严重、军费开支又十分巨大,所以为了能够保证这些开支都能进入到国库之中而不会给中央财政造成压力,这就使得这三个部门之间往往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矛盾。于是又不得不将其中的一个部门重新启用或予以调整。但是由于宋代政府与北宋、南宋两朝是两个不同时期、不同政权类型的国家,所以对于“三司”所起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首先就是在宋朝政府中存在着一些专门负责处理国家财政事务且与其他两个部门不存在矛盾之处。其次就是如果在某个地区发生叛乱的话,那么由该地区派出官员到其他地方进行管理也同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如果这个地区发生了比较大规模战争的话,那么这个政权本身便会出现一些问题。最后就是由于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上利益上的冲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由“三司”分别管理地方政府事务和进行军事指挥活动这两个方面之中所产生矛盾与冲突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会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以及中央财政支出之间产生一定程度的摩擦等一系列复杂因素之时,这就使得“三司”之间的关系更多地趋向于相互牵制、相互影响、共同制约之目的之中了。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管理国家、管理地方、加强中央集权化之目的,“三司”便应运而生了。
三、宋代郡县制的特点
虽然,宋代实行的是郡县制,但是这种制度也有一些不同之处。首先是在中央一级,宋代实行两班、三省。同时,由于宋代实行的是“三制”(郡县制、三司制度),所以在宋代这种机构设置上还是有其不同之处的。例如:第一个特点则是地方行政力量相对强大。因为在宋初统治者所实行的“三制”中,地方行政力量的大小直接决定着皇权地位高低、地方官员升迁与否以及国家政策实施是否顺利等各种问题。第二个特点则是由于中央集权的需要,这种中央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地方权力有所加强。例如:为了控制土地和赋税;为了防止中央官员和地方官相互勾结等等,宋代就曾经设立过“监司”制度。第三个特点则是由于这种地方行政力量相对强大,因此对于当时中央行政机构的工作效率有较大影响,也间接造成了官员之间相互掣肘、不配合等现象出现。第四个特点则是宋代在财政上实施的政策比较灵活。主要是因为宋代在“三改六”的过程中曾对土地和赋税制度进行过调整,这使得宋代国家财政支出大大减少甚至停止。此外,宋朝还在中央集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权与中央权力的关系。例如:为了防止地方官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国家政策无法实施等各种问题出现,宋廷就规定各地要设立一套完整、严密的行政机构去管理本地事务;而在这套行政机构中又明确地规定了各级官员、各级官吏对于地方事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等等;并同时还对各地的地方官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而这些方面也使得地方官为了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往往能够更好地与中央发生关系。
四、镇等单位的设立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宋代后期,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宋朝的政府也就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新情况。最重要的是,宋朝在一些行政区划上做出了新安排:首先是将原本以县为单位划分地方进行管理的做法转变为了将所有地方重新进行划分。其次是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更加合理的机构系统。最后是取消了以前郡县“三司”制度所存在过的一些弊端,例如在管理机构方面就存在着“不专一而全”、“不能分而治之”等问题。再加上这种新情况之下,政府自然就需要设立新部门来管理地方。
为何唯独宋代还有镇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