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凯摘要:杭州高新表示,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作者|幕恩
10月10日,杭州高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浙江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富凯君发现,杭州高新此次被罚主要是因为公司前董事长违规私用公司公章所致,可以说,公司被罚都是前董事长惹的祸。
公司变成“提款机”公告显示,杭州高新涉嫌违法主要涉及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高长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累计发生额6.36亿元,2019年累计发生额11.43亿元。
此后,2019年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
高长虹时为杭州高新董事长,组织、实施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共同借款等,是杭州高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高长虹同时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对高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此外,高长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对高长虹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9年10月,高长虹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杭州高新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公司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前实控人退出之旅富凯财经发现,在2019年9月18日的问询函中,高长虹因占用公司资金3.23亿元而被问询。此后,高长虹便开始了减持转让股份之旅。
资料显示,杭州师范大学毕业的东阳人高长虹是高兴集团的创始人。2015年杭州高新登陆资本市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高兴集团。截至2018年年底,高长虹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51.63%,高长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9年9月18日,高长虹和楼永富与吕俊坤签署关于转让双帆投资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日,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人中盈”)与吕俊坤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双帆投资股东高长虹、楼永富拟向吕俊坤转让双帆投资50.99%股权,从而间接转让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65%,间接转让后,吕俊坤取得双帆投资实际控制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股份。此后,2019年9月24日,高兴集团分别与蒋林川、厦门阳航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阳航”)签署转让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高兴集团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333,650股股份转让给厦门阳航,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自此,高兴集团持股比例仅用了1年的时间就减少至30.60%。高长虹共控制公司39,71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5%。
继上述转让股份后,杭州高新于2019年10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放弃及相关承诺协议》。高兴集团和高长虹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所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高长虹变为吕俊坤。
2022年4月22日,杭州高新公告显示,高兴集团持有的25.64%杭州高新股份被拍卖,7月20日,公告显示高兴集团不再持有杭州高新股份,大股东变为浙江东杭控股集团,至此,高长虹正式退出杭州高新。
主业连续多年亏损杭州高新表示,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资料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特种聚乙烯及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料、通用聚氯乙烯电缆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橡胶电缆料及橡塑改性弹性体。
在公司上市期间,有券商评价,线缆材料需求持续增长,绿色环保是发展趋势。受益于国家城乡电网改造及特高压电网建设等,预计我国电线电缆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品种齐全,在行业内率先开展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电缆料等绿色环保电缆料的研制和规模化生产。公司募投项目将扩建产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2015年6月份上市正赶上牛市,股价一度涨至41.97元/股的高点,但自2017年起至今,公司股价一路下滑,10月10日报收9.8元/股。
与股价一起下滑的还有公司主业。同花顺数据显示,从2018年至2021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081.07万元、-1.86亿元、-1.86亿元、-4837.02万元。截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报亏732.45万元。由此可见,继公司实控人通过供应商、共同借款、为关联方违规担保等方式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起,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便开始出现亏损,这种影响至今仍未消除。
值得一提的是,高长虹的接手方吕俊坤在入股后并无大的动作,反而不断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上半年,吕俊坤持股为4.92%。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68%;第二大股东为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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