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200兆瓦集中式光伏招投资方

沛春九州 2025-03-27 18:48:42

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X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单位地址:

乙方:(手填有效)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建立在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就茂名市化州市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达成合作,具体合作办法如下:

一、合作范围及内容:

(一)合作范围及内容:广东茂名市 光伏发电项目。

(二)装机容量:大约200MW,具体以实际为准。

(三)乙方负责以甲方公司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为主体办理项目地推、用地选址意见、备案、接入并网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二、土地租赁费用标准

(一)土地租金按光伏组件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元一平方米,第一次两年一付,施工入场后15天内支付当期项目租金50%,并网后15天内支付当期项目余款租金50%,以后一年一付。

(二)租用期限:从签订正式协议之日,除去审批时间,从项目办完相关手续,具备开工条件移交完相关手续时起算,共计算25年,第一期为20年,第二期自动续租5年。

三、业务开发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一)费用构成1. 固定开发费用:人民币2000万元(需在签订本协议后三方共管,在与化州市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后解冻)。 2. 浮动开发费用:按项目最终实际并网发电装机容量计算,单价为0.4元/W.

(二)费用支付方式

1、固定开发费用和浮动开发费用(居间报酬)在乙方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和当地政府签订完框架协议三日甲方付给乙方20%;

2、省能源局指标公示支付该批次装机容量居间费用总额的40%;

3、甲方进场施工时间达到一个月时,甲方支付给乙方40% 。

甲方须在支付技术服务费前向乙方核对收款账号,并完全按照乙方提供的公司账户支付,乙方应在7日内提供税票。

四、甲乙双方的权责义务

(一)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及时提供项目主体相关资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委派函为乙方提供前期工作便利条件。

(三)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关约定费用。

(四)项目的相关审批及其它各类资料,由甲方委派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取得,其办理项目前期各类合规性手续文件的各项转移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的项目手续及协助甲方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并办理项目全部相关手续。甲方提供的项目主体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六)乙方仅负责该项目的咨询服务协调工作,乙方协调租赁的项目地要符合甲方的建设标准,乙方落实的项目租赁物质或项目地要求甲方确认且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公司获得开工许可手续后,乙方工作即完成,合同终止。

(七)乙方负责落实项目公司取得项目前期手续:项目前期有关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县级以下政府部门的项目的审批意见函(具体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为准)及项目申报的各级相关支持文件,其办理支持性文件的协调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协助甲方协调处理当地政府及工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处理目标项目建设及并网过程中与相关县级以下政府部门、业主及其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拓展与维护政府关系网络,保证项目手续办理顺利,非工程类协调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

(一)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以甲方名义从事项目前期工作或与第三方重新签订此项目合作协议。(二)若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采取本协议约定的仲裁手段向违约方主张权益,相关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与主张权益相关的支出由违约方承担。

五、保密与排他

(一)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以及由此可能获取的相关双方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或文件等双方均应予以保密。

(二)保密例外: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披露的;因本次工作的需要,向相关的专业顾问人士(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接受方内部本项目团队人员披露(前提是相关的专业顾问人士及接受方内部本项目团队人员同样遵循本保密义务)。

(三)本协议终止后保密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就以上项目再同任何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

(五)如有违反上述保密及排他条款内容的,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通知与送达

(一)双方确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依本条所列信息发出通知、文件、资料、票据、钱款等。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本条所列信息发生变化的,则一方应于信息发生变更后两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照上述信息所发送的信息内容或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有效送达。

(三)因一方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之不利法律后果,该方应自行承担。

(四)通过快递、挂号信等形式送达的,签收之日视为送达;如签收之日不明,则信件寄出或投递之日起算第二日视为送达;如文件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的,数据到达对方系统即视为送达;如到达对方系统时间不明确的,则以数据发出之日起算第二日视为送达。

(五) 双方之间若发生争议进入仲裁、诉讼、执行程序,仍适用本条款进行通知送达。

八、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本协议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电签有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协议

签署页

甲方(签章生效):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手填有效)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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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28 18:37

    搞好违建[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沛春九州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