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街单位:
为创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在临街单位(包括城市道路两侧机关单位、学校、商场、医院、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社区小区、商户、车站、银行等场所)中开展“门前五包”行动,请您自觉遵守:
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维护责任区环境卫生,自备废弃物容器,落实垃圾袋装要求,并放置在室内或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维护门前地面清洁,保持门前、房后、室内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污水等。
二、保持市容整洁。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乱写乱画、乱牵乱挂等。门牌号、门前店招、夜景灯光、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门头广告必须报批,按要求设置。
三、保持基础设施完好。负责门前人行道板等无损坏。建筑施工或门店装修时,做好安全防护,及时清理装修垃圾及堆放物。
四、保持秩序良好。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和保持门前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无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识牌和牵绳挂物,不擅自挖掘街道、公路、人行道,无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货物)行为。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
五、保持绿化美观。维护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损坏、攀折花草,不得在树上钉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等。
海阳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8日
编辑|董丫菁
责编|王娟
审核|薛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