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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后,律师还能独立辩护吗?
一、实务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广泛应用,许多人都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选择认罪认罚后,律师还能否行使独立辩护权?答案是肯定的,这背后有着清晰的法律依据和深刻的法治逻辑。今天,鞠律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二、鞠律说法
首先,独立辩护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权利。
《宪法》第一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律师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2017)第五条同样强调,律师担任辩护人,依法独立履行辩护职责。
也就是说,上至宪法和法律,下至律师行业规范,都为律师的独立辩护权筑牢了坚实的法律根基,且并未将认罪认罚案件排除在外。也就是说,无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律师的这项法定权利都不会被剥夺。
其次,认罪认罚制度也为独立辩护留出空间。
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辩护律师对认罪认罚案件的罪名认定、量刑建议以及可适用的诉讼程序提出相关辩护意见。这项规定不仅承认了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独立辩护权,还为律师指明了具体的工作方向。即便当事人选择认罪认罚,律师依然可以基于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对案件的诸多关键环节进行审查与辩护。
实务中,即便当事人已经做了认罪认罚,律师通过认真细致的阅卷会见工作,确实发现案件有问题的,存在辩护空间的,完全可以有勇有谋的行使独立辩护权。当然,对于证据很扎实、程序无瑕疵、辩护空间很小的案件,律师非要独立辩护,难免让办案单位认为这是“鸡蛋里挑骨头”,反而适得其反。
例如,我办理某职务犯罪案件时,向法院提出书面庭前辩护意见,一开头是这样表述的:
首先特别强调,虽然我的当事人在监委调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均已作认罪认罚,检察院也已给出相应的量刑建议。辩护人依据《宪法》第一百三十条、《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行使律师独立辩护权,发表的独立辩护意见,不是与司法机关“添麻烦、做对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争取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独立辩护权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体现 “任何人未经审判不得被定罪”的原则,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仰。
第三,独立辩护并不与认罪认罚冲突。
不少人会认为,当事人既然已经认罪认罚,律师再进行独立辩护似乎多此一举。实际上,两者并不冲突。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任,其出发点和视角与当事人并不完全相同。律师是基于法律赋予的职责,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合法权益。
举个实例,我曾经在某县办理的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中,被告人认罪认罚,检察院已给出量刑建议。但我通过细致的阅卷和调查,发现警方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部分证据的合法性存疑,发表独立辩护意见,促使法检部门对案件进行更加严谨的审查。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独立辩护意见,向检察院发出调整量刑建议的函,在原有量刑基础再次降低幅度,获得成功辩护。
另外,在量刑环节,我们也可以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如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尤其是特别自首)、立功表现,或者其在犯罪后积极退赃退赔等行为,对量刑建议提出不同意见,帮助法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总结一下,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行使独立辩护权,既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又能推动司法机关更加审慎地处理案件,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以彰显。这不仅是对法律精神的坚守,更是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生动体现。
三、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法》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五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应当依法独立履行辩护职责。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在辩护活动中,应当在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意见,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15.辩护人职责。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的,辩护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是否认罪认罚进行沟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就定罪量刑、诉讼程序适用等向办案机关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