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老汉怒砸楼梯,要求邻居交50万过楼费,结果怎么样

江卿曻 2024-06-29 16:06:21

文|江卿曻

编辑|江卿昇

前言:

小区楼上住户的人都知道,想要回家必须通过楼道坐电梯或者是走楼梯,可在石家庄的一个小区里面,竟然还能遇到这种事情,上个楼回家被当众要过楼费,不给还不让过。

还记得2021年那个要上楼必须要交50万过楼费的陈大爷吗?当初这件事情闹得可是沸沸扬扬,楼上住户那可是痛苦连连啊,回个家还要跟做贼一样。

一不小心摔下来也是很危险,而面对楼上住户的不满,甚至是发生了一些争执,最后陈大爷竟然一怒把楼梯给砸了。

这当中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才让陈大爷如此“蛮横”呢?关于事情最后的发展又是怎样的呢?

蛮横陈大爷,要回家给我50万

2021年,在河北石家庄紫御花园小区,就有一个住在一楼的“恶势力”的陈老大爷拦路收取过路费,这栋楼的二楼也是陈大爷的,他便“霸道”的将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梯也“占为己有”,并扬言,想要走楼梯,必须给50万过楼费。

这种情况,一般都只能在电视中见到过,大多都是收取过路费,保护费,可在21世纪中的法治社会,竟然还能遇到如此戏剧性的“恶势力”。

2016年,在紫御花园小区建成交房的时候,陈大爷便开始了“拦路要钱”,楼上住户刚开始并不当回事,可只要想要过去,就会遭遇到陈大爷“蛮横”拦路,不管怎么沟通,陈大爷都还是无动于衷。

面对这种情况,楼上住户告诉了物业,经过物业的沟通,始终不管用,最后住户只好报警,可经过警察的调解,陈大爷依旧是我行我素,油盐不进。

后面陈大爷更是将一楼和二楼之间的楼梯都给砸了,楼上住户都要“气疯了”,纷纷叫苦连天,这好不容易下班,可每天回个家还要各种发愁。

“近在眼前”的家却是上不去楼,当真是“有家难回”,后来只能借助梯子回家,可这种行为也是非常的危险,年轻人搞不好摔下来都可能伤的不轻,更别说是老人和孩子了。

邻居住户叫苦连连

面对如此“蛮横无理”的陈大爷,也引起了楼上住户的愤怒和反抗,他们多次的找寻物业反映,可即便是物业出面,最后也是无果而回。

面对楼上住户的多次抗议和怒火,陈大爷仍旧是理直气壮,楼上住户最终选择报警,可即便面对警察的劝说和调解,依旧没有得到解决的办法。

即便是楼上业主纷纷表示愿意补偿陈大爷20万,可陈大爷依旧是不为所动,可家总要回的,这种情况下,楼上住户只好搭建了一个简单的云梯,爬上爬下的。

在2021年的时候楼上业主找寻了记者帮忙,业主接受采访时,周女士表示,自己买的房子时间已经5年,但是这5年时间不能装修不能住的,房子单元口被封死,上楼的楼梯也被砸的只剩钢筋。

住在6楼的李先生也表示,本来买这个房子就是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可是这5年中,因为陈大爷的事,只是接送孩子上下学都要花费两个小时。

当中最“可怜”的还要属住在4楼的王大姐,王大姐家中还有老人和孩子,现在每次回家只能通过相邻单元的平台上到三楼,然后再借助云梯爬窗户到家。

有一次,老人爬云梯的时候甚至摔成了腿骨错位,王大姐是苦不堪言啊,不仅如此,每次接送孩子也要爬云梯,来来回回不仅麻烦更重要的是很危险。

白天或者天气好的时候还好,可是到了晚上黑灯瞎火的,或者是遇到了恶劣的天气就非常的危险了。

法院对峙,大爷的底气

其实早在2018年的时候,关于陈大爷第一次将楼梯砸掉后,就有业主将陈大爷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陈大爷快速将楼梯修好,后来楼梯被短暂修好后,陈大爷是越想越气,于是又将楼梯给砸坏,业主们第二次将陈大爷告上法院,楼上的业主再次胜诉。

面对陈大爷的“蛮横无理”,楼上业主最终还是选择拿起法律武器,2021年再次将陈大爷告上了法庭,可陈大爷“不干了”,直接掏出了产权证明。

其中竟然还有这一层故事,起初很多老旧宅都被拆除的时候,陈大爷的房子也在被拆除的范围中,可陈大爷不同意,而开发商为了让陈大爷同意,开出了不少条件。

其中就有开发商赔偿陈大爷的新房子的面积不低于老宅的面积,陈大爷这才同意了,并签署了合同,可真到了新房子里面,却发现,房子的面积根本就没有老宅的面积大。

后来愤怒的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却直接将一楼和二楼之间连带着楼梯的面积都算到新房的面积中了。

还表示他们是签过合同的,有理有据,即便陈大爷怎么闹他们都是合规的,面对如此“缺德”行为,陈大爷觉得,那这样的话,楼梯只能是他自己的。

于是才闹出了这些事情,根本的原因也是开发商“欺骗”了陈大爷,而在法院上,陈大爷也表示,开发商既然将楼梯面积算到他产权下,那么他是有权利阻止其他人通过的。

陈大爷如此“蛮横无理”的行为的真相浮出水面,可业主们也表示他们也很无辜啊,本来就是两个人的纠纷,可最终要却让他们来承受陈大爷的“怒火”。

当中相关的律师也表示,陈大爷的这种行为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至少是一个治安的案件,可能会涉及到刑事案件。

同样,面对陈大爷的“蛮横行为”,法院的最终判决表示,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享有权,其他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而楼梯间属于小区的共有部分。

使用权并不专属陈大爷,陈大爷的做法属于违法的,并要求陈大爷立即将损坏的楼梯给修好,不要再折腾楼上的业主,恢复通行秩序。

事情后续如何

2021年再次将陈大爷告上法院之后,原本以为一切都该结束了,陈大爷的“委屈”也被发现,获得了法律的支持。

业主们也不用再苦恼此事,可谁成想陈大爷并不买账,仍旧不管不顾,不仅不去修好损坏的楼梯间,还扬言继续要收取业主的50万的过楼费,原本以为看到了希望的业主们,又再次陷入了头疼当中。

因陈大爷阻挠法院执行判决,警方将陈大爷带到了拘留所,被关了15天后的陈大爷,彻底醒悟了,出来之后,不但将楼梯修好了,也再也没提50万的过楼费。

无辜的业主们叫苦连连的日子终于得到了平息,再也不用借助云梯爬窗户回家了,而开发商也是受到了最终的处罚,除了赔偿住户以外,开发商受到了行政的处罚,在那之后所有的项目都将受到严格的监管和检查,在这件事情中,建设小区还存在着很多的违规行为也一并曝光。

开发商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楼梯面积归属,也没有按规定承诺那般履行提供给业主相应的房屋,没有进行消防验收。

开发商用这样的方式欺骗老人签订不平等的合约才该为整件事情承担责任,甚至是为了一己私欲就去欺骗一位老人,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法律的不正确利用。

可是陈大爷也不该用如此“过激”的行为来殃及无辜的业主,当时第一时间应该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

开发商偷梁换柱

“黑心”的开发商不少,来自河北的杨大爷也曾被开发商“欺骗过”,2015年3月3日的时候,他在海口市的一个小区中看中了一套房子,看了户型,杨大爷很是满意,当天就交款了18万。

开发商给的收据也是211房的,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却显示杨大爷认购的房子为210房,2015年3月5日杨大爷气的是直接报警。

协商未果后,杨大爷没有慌乱,直接拿出了法律武器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要求开发商退回购买房子的18万,并赔偿违约金2万。

然而一审法院以杨大爷没有仔细核对房屋信息就签了字,所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驳回了杨大爷的诉讼。

在2016年9月5日的时候,杨大爷直接向海南二中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在经过审理查明后,发现开发商确实存在很明显的欺诈行为。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行为、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而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销毁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根据这两条合同法,所以杨大爷是有权利撤销合同,开发商也应该将18万退给杨大爷,最终结果是杨大爷运用法律,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

结语:

所以,在签署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找懂的法律或者是相关律师陪同前去,以防上当受骗,签署不利己的合同,关于开发商应该恪守商业的道德。

而陈大爷并没有采取法律的措施反而是用“过激”的方式,对邻居造成了损失因此也因为自己“过激”行为而受到惩罚。

相反,杨大爷在得知被开发商欺骗后,虽然很生气但是并没有慌乱,毅然决然用法律维护自己,也诠释了普及法律的重要。

参考资料:光明网于2021-10-27发表《要上楼先交50万“过楼费”?大爷砸毁楼梯霸占楼道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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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卿曻

简介:道不完的历史,讲不完的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