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友友,下午好!
上午分享了一篇有关齐扎拉落马被查的小故事,平台虽初审通过,却不能正常分享,实在有些遗憾。下午再给各位友友分享一篇发生在湖北的反腐小故事。
故事的主角曾是一名在大学教授经济法的副教授,也曾担任过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还曾担任过湖北省高等法院的副院长。他的职业生涯里绝大部分工作内容都与法有关,他的名字叫周佳念。
1968年2月出生的周佳念,男,汉族,湖北天门人。天门市是湖北省直辖县级市,全国经济百强县之一,人杰地灵,名人辈出。更是茶圣陆羽故里。截至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09.38万人。
他18岁考上中南政法学院,就读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后被分配到湖北人民检察院担任书记员,2年7个月后离开省人民检察院,返回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担任助理讲师。3年10个月后转为讲师。直到2000年5月。
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决定将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于2000年5月26日正式实施。
他也在2000年5月起到2005年3月被评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讲师、副教授(2004年6月被评为副教授)。期间还到中国人大法学院学习,攻读民商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2002年5月加入九三学社,2003年10月起还到武汉人民检察院挂职任副检察长。
小贴士: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1946年5月4日,改建为九三学社。截至2024年6月30日,九三学社社员总数为219742名。
2005年,时年37岁他的似乎不甘心一辈子教书育人,又直接调动到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这段时间工作长达6年有余。期间还曾到武汉市市委党校市管干部进修班培训,他作为非共产党员,居然也可以进入党校学习,的确有些让人不解。在2011年4月还被评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时间来到2011年8月,时年43岁的他离开人民检察院,到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副厅级),还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这一干就是13年,直到2024年9月26日免去他副院长职务。
备注:2024年9月26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周佳念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当然,在这13年中,他还当选湖北省政协常委,挂职黄冈市副市长一年。
就在今天上午9点整,中纪委官网上发布了一则有关他的公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周佳念被开除公职周佳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意志薄弱、生活腐化;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将手中的司法裁判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从轻处理、申请财产保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1-23 09:00)
值得重点提一下的是,他具体什么时候被查的,并没有公开明确的时间点。从他去年9月被免职,到现在被开除公职,时间也仅隔了不到4个月。调查审查的时间如此之短,说明他的违法事项非常清晰确凿。
通告中明确指出,他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干预司法活动,并通过“从轻处理,申请财产保全”等手段来敛财,是不是让我们大开眼界呢?
如果有人问,到底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你肯定不好回答,毕竟这个问题很敏感。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所有贪官污吏的眼里(心里)与行动里,权都是大于法的!至于其他人的答案,只能说在每个人的心中。
回顾完他的工作履历,以及搞清楚他的违法事项,我很疑惑,他教授带出来的学生,他传授的都是什么样的司法精神与价值观呢?他担任副检察长带领的检察官,办案时是以“公平正义”为准绳吗?他担任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时,他是如何以身作则带领法院系统的法官们秉公执法的呢?
这三个问题一直悬在脑袋里,嗡嗡作响,完全没有答案!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感谢你宝贵的时间,咱们下一个反腐小故事再会。
湖北有最高法院?那北京的国家法院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