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网红们能看看这篇文章,都不至于频繁翻车!

莫的问题财税学堂 2021-11-29 18:01:03

大家好啊,我是小莫!再过五天又是周末了,大家开心吗?

要说当下最热门的行业不再是教师、医生、宇航员了,而是新兴行业网红!

但由于新兴行业的野蛮生长,导致最近网红行业频繁“翻车”。

依小莫看,都应该“抓”来看看下面这篇文章!

首先,明确一下直播带货的收入是必须要缴纳税收的,但具体到某一种情况也是有所不同的。

01

与平台形成劳动关系

通俗的说就是网红和直播的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平台的员工在平台上进行直播。

这类情况就相当于我们普通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平台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次年网红应自行汇算清缴。

当然如果网红个人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扣除。

02

通过经纪公司跟平台签约

如果网红是通过第三方经纪公司与平台签约,那么也要分合同的实际性质来认定。

(1)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网红作为经纪公司的员工,按照工资薪金标准缴纳。

(2)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合同》,网红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和其他税费(例如附加税),同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

03

与平台形成劳务关系

这类情况下,网红一般以个人身份直接参与直播,平台仅仅提供一个场所,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此时,平台应该按照劳务报酬为网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网红仍需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同时缴纳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04

网红成立工作室,工作室与直播形成劳务关系

很多网红大咖基本都选择了这种方式与平台合作。成立个人工作室比较利于做税收规划。以何种标准缴税也取决于工作室成立的性质。本文我们说一说两种最常见类型。

(1)个人独资企业,这也是工作室最普遍的一种企业性质。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

(2)有限公司,这种情况下,主播收入作为公司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样也需要根据情况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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