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管控的建议函》(川环督办〔2024〕156 号)要求,11月29日起,气象条件不利,川南部分城市将有轻度污染风险。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立即发布重污染天黄色预警,于11月29日18时执行宜宾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黄色预警期间哪些机动车要限行?按照《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全天禁止重中型燃油货运机动车、工程作业车在本市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
限行区域宜宾市翠屏区(老城、江北)、叙州区(柏溪、南岸)、三江新区城市建成区道路(见图)。
重要提醒按照《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如若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和红色预警(I级)将实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尾号限行。
温馨提示市民可以关注宜宾发布(微信、微博)、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宜人宜宾APP等渠道发布的空气质量预警信息。
来源:宜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