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聚餐期间喝了些酒,不料第二天罗先生却意外死亡。
得知消息后,罗先生的妹妹急忙从湖南老家赶来,到了哥哥所居住的宿舍。罗女士十分悲痛,泣不成声,声称和自己哥哥一起的同事要负起责任来承担赔偿,同事听后纷纷表示是冤枉的。
罗先生今年36岁,在一家餐厅上班,适逢周末下班,为了能更好融入到同事之间,增加感情,于是几个人商议聚餐。
用餐期间大家都很开心,也都没有出现什么异常情况,谁知罗先生回去后第二天就去世了。
得知儿子的离世,罗先生的母亲赶到儿子生前工作的地方,早已哭成了泪人,哭都不了妈妈看到罗先生母亲伤心欲绝的哭泣,不免让人心寒,年纪轻轻的儿子说,没就没了,放在谁身上都是一时无法接受的。
据罗先生随行的同事所说,当晚喝完酒后,有两位同事陪同罗先生回到宿舍。因为明天要上班,见他没事就相继离开了,可没想到第二天却出了事情。
老板看到罗先生到了上班的时间,却迟迟不来上班,于是叫一个人到宿舍去看一看,可敲了半天的门都没人开,于是联系了房东才把门打开,进去一看,罗先生已经没了气息。
罗女士认为这起事故就是因为几个同事劝酒导致的,并且几个人把醉酒的哥哥一个人扔到宿舍不管,所以几位同事必须做出赔偿。
而对于罗女士的无端指责,几个同事也表示非常冤枉,只是一场普普通通的聚餐,谁都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本来罗女士的哥哥入职还不到一个月,大家都不怎么熟悉,所以大家聚餐的时候都是点到即止,根本就没有人进行劝酒。
更何况也没有喝多少,6个人喝了不到2斤,是罗女士的哥哥贪杯,说自己的酒量是一斤,自己喝了半斤的白酒,而且等吃完饭同事们送他回宿舍的时候,罗先生的状况都非常正常。
并没有表现的有不舒服的地方,因为都是年轻人,喝的也不多,所以送到后就走了。
尽管他们对罗先生的死亡也很痛心,但是家属主张他们全责,并承担巨额赔偿,他们表示无法接受。一来他们没有劝酒,二来也履行了护送责任。
事发后,几名同事出于同事间的情谊,已经凑了几万块钱给了家属,但是让他们对罗先生的死负责,那性质就完全变了。
他们都是打工的,口袋里没钱,也负担不起这个责任,更何况他们没有过错。
罗先生也不是未成年人,对自己能喝多少应该有个清醒的认知。
见同行几人不愿承担责任,家属又找到了罗先生就职的饭店。
饭店老板娘表示,这次聚餐是发生在下班后,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老板事先并不知情,也未组织参与,原则上来说跟饭店没有半毛钱关系。
但考虑到罗先生是饭店的员工,并且死在了饭店的员工宿舍里,从道义的角度,饭店愿意给予家属一定的慰问补偿。
记者也是向律师了解到,死者是在下班时间发生的意外,其工作单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而一起聚餐吃饭的同事应该对已经喝多的罗先生进行照顾,所以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随后,罗女士表示,自己一家人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