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母亲摔断手,老父亲肺癌晚期,但女儿却拒绝照顾父母,而她拒绝的理由竟是姐姐招了个上门女婿。
那难道说,姐姐招了女婿,作为女儿就没有照顾父母的义务了吗?
上图中的这位老人叫王芳云,她因为意外摔倒,导致双手粉碎性骨折,现在两只手都已经断了,这就意味着老人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而王芳云的老伴今年被确诊为肺癌,也需要人照顾。
老人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三女儿嫁的比较远,很少回家,但他们在物质上对王芳云老人基本有求必应。
在去年父亲住院时,大女儿给了7000元,三女儿给了1万多,但唯独是二女儿,她就住在附近,可她却只给了300元,而且也几乎从来不会回家照顾母亲。
听闻母亲摔断手后,大女儿就立马从外地赶回来了。接着,她带着记者要去二女儿家为母亲讨要个说法。
但是二女儿王蕊却认为,大姐当年招了个上门女婿,那她负责照顾母亲是理所当然,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就在记者还疑惑招上门女婿和赡养父母有什么关系时,王蕊的老公说,这里的农村有个习俗, 如果家里的哪个女儿招了个上门女婿的话,那赡养老人的责任就应当由这个女婿和女儿来承担。
这就相当于说,大姐招了婿,那就代表她肩负的就是一个儿子的责任。
王蕊以这个借口为由拒绝去照顾母亲,她也不想和姐姐多说什么话,没说两句就强行把姐姐给赶走。
王蕊夫妇理直气壮的认为应当尊重农村的习俗,而王蕊并不认为自己有做错什么,除了谁招婿就谁照顾父母这个理由外。
王蕊还说自己经济条件较差,还负债累累,平时只能做清洁工作赚点微薄收入,而姐姐手头宽裕,让她照顾母亲再适合不过了。
王蕊说的是有板有眼的,那么姐姐是否认同呢?大姐解释说,当年招上门女婿时,由于二妹和三妹都不愿意,自己才不得已接受的。
虽然二妹如此无情,但大姐也表示不会不照顾母亲的,今后会住在这,直到母亲痊愈为止。
虽然大女儿看得开,但王芳云老人可就无法接受二女儿的不孝行为了。
老人表示,等自己的手好了后,一定要去法院告二女儿。
当然,也有网友觉得,如果是大女儿招女婿后,老人的财产全部都是由大女儿来继承,那自然相当于是大女儿承担起了照顾父母的义务。
因为类似的事情在农村太过普遍了,比如,一家人家两个女儿,如果谁招上门女婿,那自然就顺理成章的继承了父母的家产,而自然也承担起了照顾父母的义务。
当然,话说回来,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无论任何风俗,都不能成为不照顾父母的借口。
而二女儿的所作所为真的让人感到心寒,毕竟拿三女儿来进行对比,人家给给了父母一万多,而二女儿就给了三百块钱,加上二女儿丈夫的态度,真的是叫人气不打一处来。、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