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夫妻相约旅行,期间互相发生关系,判刑后不认罪:是自愿的!

小靓仔知识 2022-04-25 23:38:19

三对夫妻相约旅游,旅行途中相互发生关系。这样荒唐的行为,竟然在现实中发生了!

朱某(男)和牛某(女)是一对老夫老妻,他们结婚已经有17年多的时间。在外人看来,他们夫妻的生活非常完美,两个人都有正式稳定且体面的工作,而且生活条件非常优越,唯一的儿子也考上了名校,在外地读大学。

在儿子考上大学之前,夫妻二人的生活重心都是儿子。但是,自从儿子到外地上大学之后,因为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朱某和牛某就陷入了无话可说的地步,夫妻关系变得十分冷淡,每天说话都不超过几句,更不要提夫妻生活了。

有一天,朱某在上网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加入了某夫妻结伴旅游群。群里的成员都是一些中年男女,他们时常讨论结伴旅行,顺便会玩玩互换的游戏。

朱某和牛某商量了一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尝试一下,看看是否能改善一潭死水的生活。于是,朱某把妻子朱某拉进一个小群,群里还有40多岁的苟某(男)和杨某(女)、马某(男)和吕某(女)。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三对夫妻相约到三亚旅行,在三天的旅行中,他们在晚上相互发生关系。

然而,心存以后的酒店服务员发现不对劲,就选择了报警。随后,当地派出所将正在游戏的6人,当场抓获,并全部带到了所里。之后,6人因涉嫌聚众淫乱罪被提起公诉,后被法院认定3对夫妻构成犯罪,分别判处1年有期徒刑。

但是这6人均不认罪,他们认为在宾馆做这些事并没有侵害聚众淫乱罪的法益:公众对于性行为非公开化的秩序。因为他们的活动是秘密进行的,所以并不构成犯罪。

那么,这三对夫妻的辩解到底有没有道理?

聚众淫乱罪是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中拆分出来的一个罪名,保护的是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虽然他们都是自愿的,但他们的行为对公共秩序造成了破坏,所以仍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法律规定,对组织三人以上淫乱的首要分子或者参加三次以上聚众淫乱活动的参与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家庭是从婚姻开始的。一次新的婚姻标志着一个新的家庭诞生。婚姻是男女双方通过择偶,依据一定的法律、伦理和风俗所结成的夫妻关系。

现代社会的婚姻:一是男女之结合,二必须为社会所认可,三婚姻中产生了特殊的社会关系就是夫妻关系,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婚姻中的双方要承担生育、养育为中心的家庭与社会责任。

显然,“互换游戏”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违反了一夫一妻制,违反了有配偶者不得与他人同居和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婚姻准则。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双方是彼此唯一合法的性关系的对象,家庭是唯一合法的性行为的场所。

从婚姻家庭伦理的角度来看,家庭伦理也叫家庭道德,它是调整家庭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社会伦理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严肃的,也是具有约束性的。

从长远来看,“互换游戏”带来的后果,必定会影响到儿童、青少年甚至是成人的相关权利。儿童、青少年一旦得知自己的父母曾经参加互换游戏,会对他们的父母的人设崩塌。

婚姻和家庭的幸福,不仅是两个人的欢愉与满足,更是家庭中所有成员的自由与幸福。只有守住婚姻严肃的底线,才能守住婚姻自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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