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捉奸事件回顾:妻子与外甥幽会,被丈夫抓现行,场面逐渐失控

小靓仔知识 2022-04-25 23:08:43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善良是个好品质,但人的性格中不该只有柔软善良,也应当对底线有所坚持,有时候不合时宜的善良只会让一些没有道德之人蹬鼻子上脸。

就好比今天要讲述的这起案例,一位善良的农民目睹妻子与外甥出轨,本是受害者的他却又遭到了一顿毒打,甚至之后妻子还要来分自己的家产,这样的事可以说打破了不少人的认知。那么这到底是一桩怎么样的案件?事情还得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说起。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家住江苏扬州高邮市周山镇的时某与同乡的王某因自由恋爱走到了一起,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婚后没多久王某就生下了个大胖小子。看到妻子给自己生了个儿子,时某内心是开心的不得了。

有压力才有动力,儿子的出生让时某有了紧迫感,他不想自己的儿子长大后也在农村打转,而是想要他拥有更好的生活,因此去到高邮打工,就是为了多赚点钱改善家庭生活环境,妻子王某则被他留在家里照料孩子。

在时某看来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里应该承担起养家的重任,因此哪怕在外打工再苦再累,他也从来没有退缩过,可他怎么都想不到,自己一心为了家拼搏,妻子却因在家不堪寂寞背叛了自己,找的情人还是自己的外甥!

2004年过年回家,曾有邻居找到时某对他提点一二,让他多注意下自己妻子王某跟外甥刘某的关系,当时时某只当个笑话来听,还觉得村民们实在太无聊,什么不靠谱的八卦都喜欢瞎传。

刘某是时某堂姐的儿子,虽然差了两个辈分,但由于堂姐生子生得早,时某出生又比较晚,所以就年龄而言,两人只差了4岁,刘某跟妻子王某的年龄更是接近。

当时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王某还特地跟时某解释了一番,表示因为时某长期在外,自己一个女人在家做事总有些不方便的时候,想着大家都是亲戚,所以有时候会喊刘某来帮忙。听到了王某的解释后,时某更加没把这事放到心里去。

但一件事如果一个人说可能是谣言,两个人说可能是谣言,可一堆人说呢?无风不起浪,等到之后两年过年都有村民在隐晦谈论王某跟刘某的暧昧关系时,时某再也无法无动无衷,内心打起了鼓:“王某长期一个人在家,不会真的对不起我吧?”

2006年农忙时期,时某回家帮忙,这一回由于在家逗留的比较久,妻子王某与外甥刘某苦于时某在家无法亲热,内心是急得不得了。一天吃完晚饭,王某突然提出想要吃鱼的想法,让时某去给自己钓鱼。

时某毕竟还是个疼老婆的好男人,一听到老婆想吃鱼,直接拎起钓竿就往水库走去,也不管现在已经入夜,一心想着今晚如果钓上鱼,明早老婆就有鱼汤喝。走到了水库时某才突然发现自己出门太过匆忙,忘了拿装鱼的桶子,只能折返回家拿装备。

等时某走回家门口时却发现了不对劲,明明刚入夜没多久,王某为何就将窗帘给拉上了,还将屋内的灯光熄灭。时某一开始以为王某是不是出门遛弯去了,可仔细一听,却能听到细碎的声音从屋内传来,不仅有王某的声音,还有一个很是熟悉的男声。

时某这下子全都明白了,王某想吃鱼是假,想私会情人是真,气愤的他直接推开屋内闯了进去,抓起鱼竿就往屋内的那对男女身上打去。等鱼竿落到了对面人身上,时某才惊觉,自己老婆的情人竟真是外甥!

对时某来说,自己不仅是被妻子背叛了,也是被亲人背叛了,光用鱼竿去打二人已经无法遏制他心中的怒气,时某转过身就想要去喊周围的村民上门评评理,看看这对背着自己乱来的男女有多丑陋!

王某跟刘某如果说在刚被时某撞破后还有些羞愧,那么在看到他要去喊人后便只剩恼羞成怒,为了阻拦时某曝光自己,刘某竟主动冲自己的舅舅挥拳,王某也在协助情人殴打丈夫,场面逐渐失控。时某孤身一人哪里是他们两个加起来的对手,很快双臂就被打至骨折。

将时某打伤后刘某跟王某匆匆穿好了衣服,直接离开了这个小村庄,去到高邮当一对无人能管的“神仙眷侣”。

出轨之人反将受害的丈夫殴打至骨折,这事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时某也对王某跟刘某失望,想要与他们断绝关系,但由于二人走的彻底,一时间时某还真找不到他们算账。

倒是2007年的时候王某主动出现,向时某提出上诉表示要离婚,对此时某欣然接受,他早就想摆脱这坑害人的妻子,没想到儿子却跳出来阻拦。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着重考虑到子女的意愿,见时某的儿子如此反对,法院最后还是没有判决二人离婚。

时间一晃来到2016年,时某的儿子长大了,懂事了,明白母亲的行为给父亲带去了多大的伤害,终于松口同意父母离婚,为此时某迫不及待找上了王某,要与其断绝夫妻关系,却没想到王某这一回拒绝了时某的离婚要求。

王某倒不是不想离婚,而是想要借离婚索要财物,王某表示如果要离婚,那么时某的房子就得分自己一半,对此时某怎么可能愿意?

那么王某的要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肯定不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王某长期与刘某同居,背叛了婚姻,是该段婚姻中的过错方,二人离婚应当被准许,并且由于王某是过错方,时某是无错方,在分割婚内财产时会更偏向时某;且王某与时某外甥有染,长期出轨离家,对时某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因此王某不仅没资格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时某甚至还能反过来向王某索要精神损失费。

不得不说时某实在是有些太过善良,如果他早早带着骨折的胳膊去对刘某与王某进行起诉,控告他们故意伤害,哪里会让这桩令他痛苦的婚姻持续这么多年。所以说有时候人还是得在关键时刻“狠”一点,否则只会让自己陷入到长久的痛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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