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游客未买5万元手镯被导游赶下车后续,涉事旅行社、导游被罚

咸菜时事辣评 2024-02-19 19:15:26

01.导言:

2月13日(正月初四),在云南丽江旅游期间,田女士一家五口因未购买玉质手镯而被导游赶下车,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根据行程安排,2月13日上午,导游张某和旅行团来到束河古镇的一家珠宝店,但并没有发生任何强制购物行为。在此期间,导游张某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并未获得游客们的书面同意,违规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了包价旅游合同,这引发了双方之间的分歧。通过调解,旅行社最终安排了单独的车辆,继续确保田女士一家在丽江的行程。2月15日上午,田女士一家结束了在丽江的行程,开始返回原地。

根据2月18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情况通报,该局收到游客“未买手镯被赶下车”的反映,对游客“未买手镯被赶下车”的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作出了处罚决定,拟对涉事导游张某将被罚款两万元并暂扣导游证三个月,旅行社有限公司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可谓大快人心。

02.事情经过:

田女士及其家人在云南丽江跟团旅游期间未购买玉质手镯,导游赶下车的情况在社交平台上引发了广泛热议。接到这一情况的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立即对涉事旅行社和导游展开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购买手镯的事件发生在2月13日。田某某一家五口人与云南国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与其他36人组成了一个旅游团队。该公司委托云南金树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接待,导游张某为团队提供了跟团服务。

当时,导游张某带领他们去了丽江的一家玉器店购物。在店里,导购向他们推荐了一款价值5万元的手镯,经过考虑后,这位网友放弃了购买。销售员询问是否是因为他们的介绍不好,但得到了否定的回答后,他们请这位网友一同去找导游张某解释情况。

这名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导游张某首先询问是否对手镯不满意,然后表示他们的相关信息出错,可能需要更换车辆,并安排人员带领这个网友一家去拿行李换车。在此期间,网友先后向当地文旅部门投诉,并报警。在当地警方的护送下,他们与张某所称的信息错误的另一个旅行团在拉市海附近会合。

这位网友表示,丽江市文旅局、昆明和丽江的旅行社的负责人先后与他们见面,了解了详细情况,并提出对导游张某进行行政处罚。但是,这位网友表示只需张某当面道歉即可。对此,昆明旅行社的负责人称,因为过年期间游客较多,张某在带团的过程中无法前来当面道歉。

最终,由于他们的唯一要求未得到满足,这位网友及其家人决定取消余下的行程,并在丽江市文旅局和旅行社的安排下返回,并获得了1万元的行程费用和车费的退还。此外,这位网友也同意导游张某通过后期拍摄视频道歉的方式,而不是当面道歉。

在视频中,这位网友表示,他不想因此对云南造成负面影响,除了导游未道歉之外,对丽江市文旅局、丽江和昆明的旅行社的工作态度还是很满意的。他表示,“因为这件事情对云南旅游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们也深表歉意。”

03.处罚结果:

2月18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针对该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拟对涉事导游张某作出罚款2万元、暂扣导游证三个月的行政处罚。云南金树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对云南金树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作出行政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某拟罚款两万元。同时,若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被依法查处。

04.分析点评:

这款手镯价格高达5万元,对游客而言确实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这让人质疑导游是否敢于强制游客购买,这种行为是否过于嚣张自大。对于这样的暂扣三月导游证加罚款的处罚行为,是否过于轻微,可否直接暂扣一年以上呢。云南金树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影响力确实相当大,这或许也是导游敢这样做的原因之一。

不过,这也让我们对这类大型旅行社有了更深的了解,小型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可想而知!哪怕最后最后旅行社资格被吊销,对于这些从业人员来说,大不了重新注册一家新的旅行社,还能继续运营。

对于同一团队中为什么要让这五个人更换车辆,是否有违反约定,导游是否征得他们的同意并签字呢?是否在行程中存在一些免责格式条款用来欺骗游客呢?这是否和不购物有关?

无论如何,去云南旅游的人中,有多少人没有遭受过欺诈呢?很多导游会带游客去指定店铺消费,但很多网友都表示里面的商品都是假货。还有网友称自己在那里花费了两三万买了一个外观看起来像翡翠的产品,实际上只值五百元而已。这种情况非常荒谬。真正的翡翠价格从几十万元起步,怎么可能只花两万多就能买到呢?

导游强迫顾客到指定店铺消费高价产品,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享有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导游强迫顾客到指定店铺消费,限制了顾客的自主选择权,并且可能使顾客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购买高价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这种行为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导游通过指定消费的方式,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此外,如果导游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顾客消费,还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05.总结

因此,对于导游强迫顾客到指定店铺消费高价产品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打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导游行业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导游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云南丽江属于一个非常热门的旅游景点,当地文化旅游局这次站在顾客角度,处理迅速,对于导游进行了处罚,赢得了一片好评,没有让丽江这座美丽的城市被恶意抹黑,小编我是高度赞同的,希望大家以后去旅游遇到烦心事不要怂不要怕,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参考来源:观察者网:游客未买5万元手镯被赶下车?丽江通报:涉事旅行社、导游被罚

光明网,封面新闻:丽江通报“游客未买手镯被赶下车”:导游被罚2万元,暂扣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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