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九十年代,湖南湘西花垣县矿产资源丰富,采矿权放开后众多人借此“暴富”,尚同军也来到此地涉足采矿业。起初,他和其他投资人一样行事本分,但随着利益诱惑增大,尚同军开始动起“歪心思”。他一边用诡计抢夺他人矿产,一边招揽“亡命之徒”保护自己,在花垣县声名渐起。通过做“矿产”生意积累一定经济基础后,尚同军招揽“江湖中人”,这些人游手好闲,给正经生意人造成极大心理压力。
为谋取更大利益,尚同军结识了当地恶名远扬的吴先耀。两人见面后有种“相见恨晚”之感,皆因心狠手辣且都对利益有着强烈渴望。尚同军投资矿产、娱乐、房产等行业,对吴先耀有极大诱惑力,可助其更快上位。两人随即开始“合作”,虽未明确上下级关系,但关系在花垣县众人皆知。2004年初,吴先耀带领众小弟正式加入尚同军的“商业帝国”,一个“丧心病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此形成。
该团伙独霸一方,为攫取更大利益并让其他“帮派”知晓其实力,决定拿争夺赌场利益的石远辉“开刀”。因赌场利益矛盾,吴先耀指使王武金当街枪杀石远辉,并喊出“那么多生意你不做,偏要来争做赌场,怪就怪你选错了方向”的话语。石远辉被当街枪杀后,当地警方介入,但动手的王武金却离奇失踪,后被证实已被灭口并肢解焚烧。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竟被时任湘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欧阳旭“压了下来”。
此后,该团伙更加肆无忌惮。以尚同军等人投资和经营的企业为载体,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实施非法采矿、诈骗、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敛财,涉案财产超6亿元,并将非法获利用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运行发展。例如,2018年,小矿业主金成在即将获得先前合作经营矿洞的大股东转卖的股权时,尚同军找来吴先耀胁迫金成转让股权。吴先耀在金成办公室拿起茶几威胁,吓得金成的女同事直劝架,最终金成无奈将采矿区转让给尚同军。
该黑社会组织成员手段残忍,暴力特征明显。共实施违法犯罪43起,其中故意杀人4起致4人死亡;故意伤害3起致4人重伤;非法拘禁2起致1人死亡。23名被告中,有20人参与故意杀人。他们不仅在当地欺行霸市,还拉拢国家工作人员,编织“关系网”,形成“政商同盟”,恶化当地政治生态。
尚同军拉拢公职人员手段多样。一方面,他通过行贿手段,给花垣县国税局局长彭世明106万元,副局长舒良杰50万元,在彭世明、舒良杰的帮助下伪造资料骗取国家6030万元巨额退税。另一方面,他擅长打感情牌,让自己的儿子认舒良杰的女儿为干亲,让女儿认欧阳里为干爹,借此与这些公职人员建立紧密关系。通过欧阳里,尚同军认识了时任湘西州发改委主任的欧阳旭,欧阳旭在担任发改委主任期间给予尚同军经济发展方面很大帮助,还帮助尚同军投资建设了天元水泥厂,并让他在吉首市交警支队旁购买了一块地。在欧阳旭担任湘西州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期间,在案件和人事调整方面给予了尚同军极大帮助。
2019年3月,尚同军因行贿被留置,调查过程中发现吴先耀与他来往密切,且吴先耀三度入狱却未服刑,背后“打招呼”的人正是欧阳旭。此案成为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办的重大涉黑案。
2020年7月13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尚同军、吴先耀等23人涉黑案。公诉机关指控,该犯罪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欺诈等手段,“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采矿、诈骗等42起违法犯罪活动,致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此外,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还实施故意杀人、抢劫、非法拘禁等非组织犯罪21起,致2人死亡,3人重伤。
2020年7月3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尚同军、吴先耀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1名被告人,1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8人分别判处二十二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尚同军、吴先耀等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2020年8月27日,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于9月9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核准了对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的死刑判决。2020年11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尚同军执行死刑。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会见了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