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你们政府都是干啥的,我们困在这里这么久都不来救我们”
“救援队员早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对其进行救援,但却遭到了你们拒绝。”
两边都有不同的说辞,那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一起去了解下事情真相。
今年夏天,受台风的影响,我国北方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水灾,大片地区被洪水淹没。
特别是河北地区,是受此次洪水影响最严重的地区。
在这个时候,举国都在帮助河北北京地区度过难关,无数仁人志士都自发地前往灾区帮忙或者捐款捐助大量物资。
可是一位灾区当地的居民突然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条消息,该村民称自己非常可怜。
自己一家人被困住灾区20多天,没有人前来救援,自己储存的物资也快要耗尽了,现在断水断电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在消息中,该居民痛批中国的国家救援部门救援效率低下不作为,让自己和家人吃够了苦头。
此言论一出,顿时引起了网民们的围观,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如今的网民已经今非昔比了,大家不再像以前一样,人云亦云。
大批网民开始寻找真相,发现真相的大家非但没有对该居民表示任何同情,反而纷纷指责该居民的自私与无知。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原来,这位居民早在洪水到来之前就接到了撤离的通知。
当时的村干部一众领导班子亲自来这里对每一位居民进行劝阻,希望其尽快撤离到安全地区。
因为天灾,没有一个人能确保大家的生命健康,只能让人们趁早撤离。当村干部来到这位居民家中时,但这位居民却表示自己不愿撤离。
该居民表示自己这里有充足的水源和食物,也有充足的电源供自己使用,并不需要撤离。
但为了人民的生命健康着想,必须保证每一位居民的安全,当地的政府部门还是要求该居民撤离。
这时该居民的真面目露了出来,该居民表示,让自己撤离可以,但政府必须要给自己30万元的撤离费。
值此国难当头的时候,国家的财政拨款应当先保障灾后的重建工作,而不应该首先作为补偿款,更不应该以此为要挟条件,让居民撤离用。
政府多次派人员前来劝阻,但都没有成功劝阻这位居民。
政府在遇到自然灾害时有义务通知当地居民撤离,并且安置好撤离的居民,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居民自己手里。
眼看劝阻已经没有用,因此,政府部门便不再劝阻该居民,带着其余的居民迅速撤离。
事后,洪水果然来到了这里,将周围的房屋全部淹没。
该居民由于自己的无知,认为自己住在高层肯定没事,但没想到真实的洪水竟然如此吓人。
本以为几天洪水就会消退,但没想到这一等就是20多天。20多天里,该居民只能靠自己的物资度日。
然而洪水丝毫没有消退的迹象,而自己的物资反倒要消耗殆尽了,这时这位居民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知道自己这是闯了大祸了。
由于自己的无知和傲慢,结果导致一家人都被困在楼上。该居民开始想办法求助。
但由于灾情的不确定性和灾区情况的复杂性,救援部队迟迟无法对该居民的所在位置开展救援。
因此才发生了开头的一幕,该居民大骂当地政府和国家救援中心。
网友针对这一情况统统表示,自作孽,不可活。这是纯纯活该啊。如此不顾大局的人,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但也有不少网友感到同情,毕竟这是自己的房子,自己分担了一辈子才得到的东西,一夜之间被水冲走,换谁愿意离开啊。
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我们大家首先要对自然灾害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少人就是对洪水没有正确的认识才会保有侥幸心理,不愿撤离。
可只有真正面对洪水时,抬头望去,原本自己生活的地方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了海洋。
方圆几里都看不到一点生灵,除了水还是水,大家才能感受到恐惧。
我们的财产固然可惜,但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在遇到这种自然灾害时,我们还是应当以自己的性命为重,一切以保命为目的。
«——【·以案释法·】——»
一、我们在遇到自然灾害时,可以向国家寻求赔偿吗?
赔偿,反映的是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假如加害人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受害者可以向加害人寻求赔偿,法院予以支持。
但对于自然灾害而言,是没有责任主体的,人们不能向大自然寻求赔偿。
国家确实有赔偿法,但赔偿法中所有的行为都是由于国家的行政机关在行政过程中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自然灾害显然并不在这个范围内,国家也不需要赔偿。
如果当事人购买了保险,那么就根据购买保险的具体规定进行索赔,而保险公司也应当为当事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像台风、暴雨、地震之类的灾害,更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没有赔偿问题。
但政府方面会实施救援,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
在本案中,政府要求当地居民紧急撤离,是为了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政府本身也没有任何侵犯当地居民合法权益的地方存在,因此不应赔偿。
该居民向政府要求赔偿三十万元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二、本案还有一个焦点是认为该居民所在地区属于泄洪区,那么是否应该赔偿?
如果作为泄洪区的话,与其他地区是有一些差别的。
那么什么叫做泄洪区呢?
泄洪即排泄洪水,由于水库上游持续性强降雨导致水库超过一定水位(汛限水位),为避免水漫洪溢,或库坝、堤堰溃塌而造成严重的灾害,保证水库大坝安全,开闸向下游宣泄洪区排放洪水。
为了确保各地的安全,当发生特大洪水时,会选择一些区域作为泄洪区,将水库中的水源排放到泄洪区,以此来保证大坝的安全。
因此,很多人就有一个误解,认为是泄洪才导致的自己的家园被淹没。其实并不然,泄洪是由于大坝已经到了自己的临界点,再继续下去大坝随时有可能崩塌。
一旦大坝崩塌,由于本身地势就高,一旦塌陷,那么整个下游地区将被全部淹没。
其带来的连锁反应还会引发多条洪水同时冲击下游,到时候不只是泄洪区,而是整个城市都将被淹没。
我们不能否认泄洪区为了保证其他地区所做出的贡献,我们也应当对这些地区的人民表示感谢。
但泄洪区也是在未自己的将来做打算,一旦洪水发生,届时将没有一处宁土。
国务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已经制定并颁发了相应国务院令,下发补偿金,来用于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以及灾后家园重建,恢复农业生产秩序。针对受损的农作物、养殖物、住房等各种损失,政府都将给予赔偿。因此国家也是有一些补偿的。
三、该居民还有哪些违法行为?
该居民在网络上发布灾情信息时,掐头去尾,捏造事实,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地甚至已经触犯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居民在网上的发布的虚假信息和不实言论,在这个特殊的时间点,极有可能为我们的抗洪救灾行为造成困扰和不良影响。
这种虚假信息还会影响不知情民众的信心,造成群众的恐慌,影响整个抗洪救灾的推进和进行,大大增加救援难度。
对于该居民的这种行为应该严惩,但考虑到该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恶劣程度较小,应该不会按照刑法处置。
从道德伦理的角度来看,居民的索要行为显然是违背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共同责任。
在面临灾害和危险时,每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安排,共同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索要高额费用的行为,不仅是对政府的不信任,更是对其他村民的不负责任。
作为居民,他们应该有着共同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和帮助他人。在面临灾害时,相互支持和团结是最重要的。
我们应该认识到,个人的行为和选择都应该以社会的利益为出发点。
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和团结,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安全和公正的社会。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到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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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钱不要命,随他去吧
如果真的要挟给30万方肯撤离的渣,就不值得去救了,让其自生自灭。
让他等着三十万到账在救助,期间生活自理
开局几张图,剩余全靠编
像这种人不值得救,你不是小孩自己做出的决定因该考虑到风险和后果,现在还污蔑政府,这种人太吓人了
哪来的20多天啊
编也要靠谱,发水到现在最多算十天吧!
都是成年人,自己的决定造成的后果自己负责!非要找别人或单位负责,那就是不要脸!国家社会、政策法律绝不能惯着这些人的无理要求!
不被绝户,真对不起进化论
大家舍不得房子,但不撤离房子就没事么?谁能护得住?你以为你是韩立啊?
故事是好题材,不过编辑嘛像个……呃!
别和作死的计较,再熬它三天,想钱…想疯了
死了就好
到底是20多小时还是20多天??[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我认为他可以起诉去告大自然,当然法院也应该接受,但是需要他自己去跟大自然要赔偿。但是我感觉他活着就已经污染了大自然伤害了大自然,严格宣判的话他应该赔付大自然在先
我就想问下我捐的一百块能不能要回来?我是社区组织给灾区捐款捐的!如果是实实在在的受灾同胞用我心里很高兴能尽我所能帮助下,如果是把我的一百块刚好分给了这逼我总有一种吃了苍蝇的感觉!
这样的要拉去判刑,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罪
抹黑国家 顶格处理
20多天?杜苏芮登陆到现在满打满算也才2周,哪来那么久
难道他不撤离房子就不会被洪水淹了?结果是房子被洪水淹了,差点一家人都去见龙王爷了!
借此天灾的机会,直接把这种惹事的人灭了!
居然没送他上西天,可惜了
充分尊重民众意愿,不愿意离开可以不离开。[点赞]
没死,,差评[笑着哭]
卡努在路上了[笑着哭]
自以为是菲律宾,大国都要围着他转
竟然有这种人?把钱看得比命重要的人,就别要救援了。
有的人是人,有的人是人渣,非常可惜的是这样的人渣和你一样享有应有的权利,有什么办法呢?
免费救援不要,那就出钱救援吧!30万就可以了!当然还需要排队!优先听党指挥和安排的群众
政府不要养巨婴,只知道索取。
不要脸,要30万,死去吧。
这种人可笑!有脸见人吗?
为什么泄洪区让盖房子?
总有那么一些人,拿着自己的不是当理说
是谁在带节奏?需要的是真相,不是节奏
你以为你不离开就能保住房子了吗,大聪明一个[笑着哭]
20多天了,这家伙还能上网。说明还没到最后时刻,可以再等等。
烂小编丧尽天良,胡编乱造
拿个鱼竿慢慢玩儿吧!反正没人会惯着他们的![狗头]
怎么不替好人死了呢???
北方那种救援队很多就是乘着这种时候去打家劫舍,人家守住自己财产也正常
卧槽 活久见
三十万不多,烧给你。
没死太可惜了
贪婪的后果,活受罪!!!
死了活该
救这种人渣干什么?
这讹政府的 不办了还留着过年吗
到今天为止,洪水有二十多天了?
我们必须时刻尊重事实,不人云亦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如果情况缺如文章所述,那么该居民一家除了要追究其造谣诬陷的犯罪责任外,建议让其自生自灭,没必要浪费公共资源去营救这样的丧失天良的渣渣! 和谐社会需要良知、道德和爱,残渣余孽必须被清除干净!
没有30万,你们继续等吧
大概又说了不给30万不让救。
这个家庭救援要单独自己付费并在主要媒体视频道歉[得瑟]
二鬼子来了,鬼话连篇。
不管,生死有命!
放弃助人情节,尊重他人选择…… [得瑟][得瑟]
人命还是要重视的,而且还要征收30万的紧急救援费,毕竟救人的也是用生命去拼搏
编的吧?洪水淹20多天,早停电停水了吧?手机还有电?
诬陷,寻衅滋事!
官方造谣也应该追责
自作孽不可活
消息没有证实之前,不评论!
还有撤离费
20多天,有这么夸张么是20多个小时吧。
大自然应该有主体啊,大自然非自然所有资源都是国家的,法律明确写的,大自然造成的损失,向国家索赔没毛病
拖出来往死里打
20个小时变成20天了,这小编真会编。
我想问问他,要不要带30万现金去救援你们[笑着哭]
林子太大了。
把他家人接出来,他就继续待着好了[狗头][狗头][狗头]
同情他的人可以给他30万让他搬出来啊!
我朋友在小城市机关,发水了有村子被困。提前通知了不要开车,车放在村子的高处问题不大,不行必须开车,半路水来了,车熄火在水里,救援的让出来做大车走,村民不干,要报保险,保险来了定损再走
把到处看到的消息一拼就成新闻了
告他诽谤
这种行为需要收救援费用
我骂他被淹死[呲牙笑]你们会不会怼我?[笑着哭]
让他问阎罗王要这30万吧
永远不救好了
索要救援费!不可救!救出来将来是麻烦!
我想问一下,断水断电最起码好几天了,他手机哪来的电发消息上网[笑着哭]
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比如造谣,寻衅滋事,诈骗??要是战争时期会不会被就地正法?[横脸笑]
面对麻木不仁,和善意的何不食肉糜的话语,老百姓将会更加的癫狂和无助,感觉像稻草的只能下意识的多抓几下,万一有用呢[横脸笑][横脸笑][横脸笑][横脸笑]
我一定要坚持五十天,饿死我让你们后悔去吧
把这一家子送苏丹或加沙过上两年就知道大水来临该不该要价三十万了
麻烦把事情搞清楚,根本没有20天,原来视频是20个小时
有些人活该有的真没法说了
对于这种人,去救援让他花费费用的。
毕竟这是自己的房子,自己分担了一辈子才得到的东西,一夜之间被水冲走,换谁愿意离开啊。[呲牙笑]
涿州,呵呵,偷马达的地方。恩将仇报
救你是情份,不救你是本分!
先关三十年
那个地方都有这样的刁民
20几个小时~20几天?
他不作死就不会死,这样的人不用可怜,为什么不实话实说呢,大家都撤了为什么就你一家没撤呢,
直接就定性他贪婪?凡事尝试反着思考一下
这种自私自利的人,自作孽不可活!
自己选择的路,怪不得别人~
假的,什么洪水20天不退?
我命由我不由天,淹死当卵
不懂感恩的人,不救也罢,正常人的思维...在困守多时之后看见救援人员应该是欣喜若狂,而不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