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情侣酒店拼房,男子趁机与对方女友发生关系,辩解:她很配合

马溜盐究员 2023-07-17 21:45:19

古人言“朋友妻,不可欺”,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破坏他人家庭是有损社会道德、有违伦理的,强迫他人更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但是有人把这句话说成了“朋友妻,不客气”,不禁让人作呕。

“女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实现全人类平等和正义的关键。”现在对女性的安全与权利越来越重视,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更是触犯法律,让人唾弃的。

【案例阐述】

王某和闫某是发小,从小就是邻居,一起上学一起工作,友情无比深厚。因为身材和性格都很相似,经常被误认为是亲兄弟。但是闫某在各个方面都比王某出色一点,成为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王某开始被家里催着找对象结婚,从小就好强想比闫某各个方面都好的他,开始在生活中物色条件好的伴侣。

在工作中,王某结识了代某,因为代某长相不错,也是初入社会的老实人。王某就开始对年轻漂亮的代某展开猛烈的追求,每天各种献殷勤,拿快递、请吃饭、送花。

没谈过恋爱的代某哪见过这种阵仗,很快就陷落到了王某的爱情陷阱里。他们开始一直黏在一起,在闫某面前秀恩爱。

闫某不禁感觉好笑,但是他也感觉自己可以找到另一半了,便向喜欢很久的女生贺某表白了,贺某被闫某的真诚打动,便答应了他。

当闫某兴致勃勃地将他的女朋友介绍给王某时,王某看着更加美艳动人的贺某,内心不禁泛起波澜,又被比下去的王某心生怨恨。

但是互换微信的代某和贺某成为了好朋友,女生总是惺惺相惜的,她们聊美食、聊美妆、聊工作,渐渐地处成了好闺蜜。

因为他们一直在贵州贵阳待着,再加上家境不宽裕,之前从来没有出去旅游过。所以在王某与代某情浓蜜意时,他们提出去旅游。

代某询问好闺蜜贺某想不想同行,贺某和闫某欣然答应,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的命运正因为这一次旅游而改变。

四人商量协调好后,因为假期较短,所以把旅游地点定在了不远的修文县。准备好行李之后,四人就开始了自驾游,王某和闫某轮流开车,代某和贺某在后座一起玩游戏。看起来其乐融融,玩玩闹闹直到凌晨三点才到达目的地。

因为忘记了提前预约宾馆,再加上是旅游旺季,问了很多家旅店,只有一家还有一间便宜的标准房和几间豪华套间。

四个人商量了一下,因为彼此之间互相熟悉,也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想着要不然就订一间标准间,而且四个人刚参加工作,囊中羞涩没有钱去住贵的套间,所以便跟前台说只要一间标准房。

他们在服务员的引领下来到了5003房间,房间里有两个床,两个大男人睡一个床睡不下,所以王某跟代某睡一张床,闫某和贺某睡一张床。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奔波,四个人都早已经疲惫不堪,简单洗漱之后便都休息了。

一个床还是略显拥挤,而且闫某睡觉不老实,他怕女朋友贺某睡着不舒服,两个人睡一个小床也休息不好,就一个人去沙发上睡了。

五点左右王某起来上厕所,一天的疲惫让他浑身不舒服。他就点了一支烟坐在了椅子上休息,椅子靠近贺某的那张床,他边看窗外边发呆。

王某转头的时候看见了贺某的睡颜,不得不说,她的长相确实很不错,小脸非常的精致,唇红齿白,身材也非常好,腿和脚漏在被子外面,看得王某心痒难耐。

看见代某和闫某都在熟睡,他便慢慢爬上了贺某的床,对她上下其手。贺某感受到了有人碰她,以为是男朋友闫某,所以没有反抗,也很配合。

害怕吵醒其他人,王某的动作都很轻,在看到贺某把他错当成男朋友的时候,他很庆幸,这样就不会被发现了,让他更加大胆。

一会过后,贺某发现跟之前的感觉不一样,以为他是因为旁边有人紧张,便轻声安抚他,鼓励他。但是摸他的时候感觉手感不对,皮肤没有之前好,贺某心中一惊,感觉这个人不是她男朋友。

带着疑问,贺某啪的一下把灯打开了,看见身边的王某,害怕地惊叫了一声。这声喊叫直接把代某和闫某吓醒过来,王某顿时不知所措。

闫某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王某跟贺某不着寸缕地在一个床上,顿时从沙发上跳下来,气愤的把王某拉下来,眼里闪烁着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指着他们两个怒吼:“你们两个干嘛呢”。

这边的代某吓的呆坐在原地,不可置信地看着她的男朋友竟然跟她的闺蜜睡在了一起,伴随着愤怒的是极大的落寞感,眼泪不禁从脸颊上流下。她不知道事情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她气愤地怒喊,问他们两个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贺某浑身颤抖,拉着被子盖住自己,怒视着王某,拿着发抖地手直接给他来了一巴掌,然后把他从床上推了下去,大声地训斥他为什么要爬上她的床,精致的小脸被吓的煞白,还一直不安地看向闫某。

王某被扇地发蒙,发现事情败露就开始狡辩,眼神漂移,说他只是上错了床。但是看见没有人相信他,他就气急败坏地说,这是贺某默许的,她不仅配合,还夸他厉害呢。

闫某看着犯了错还骄傲不已的王某,再也忍不住愤怒,一把拉过他,直接给了他一拳,感觉不解气,又给他来了几拳顺便踢了几脚。

王某回神之后开始反击,两个人在屋里扭打了起来。代某让贺某拉住闫某,但是遭受巨大创伤的贺某无动于衷,她呆呆地坐着整理思绪。

代某边哭边去拉闫某不要再打了,过二十几分钟,外面也开始吵闹起来,警察在服务员的带领下进到了房间,并拉开了厮打在一起的王某与闫某,询问谁是贺某和王某。

原来在他们两个打架的过程中,贺某渐渐平复了她的心情,她知道事情发生了没有办法挽回,但是她不想让这个人逍遥法外,并且现在事情刚发生,证据充足,贺某便直接打了电话报警,说王某强奸她。

警察也很重视这个案件,怕罪魁祸首逃跑,便马不停蹄地来到了酒店,王某在被押走的时候还处在震惊中,他本想打感情牌跟闫某私了,但是没想到贺某直接报警了。

在警局审问的时候,王某不承认他是强奸,他说贺某是很配合的,她是愿意的。但是贺某表示她在床上睡得好好的,是王某爬上她的床并对她动手动脚,她以为是她男朋友闫某有生理需求了,便很听话地配合的。

虽然王某极力狡辩,但是警察通过调查取证,确定了王某强奸的罪行。因为这件事,这两对情侣的感情彻底决裂,一个人的错误,让四个人一起承担。本来一场美好的旅行,却成为了噩梦。

“色字头上一把刀”,好色与情欲都会降低人对危机的警觉。沉迷于美色的人,时时刻刻都处于危险当中,不知道什么时候灾祸就会到临。沉迷于色就会引出人的欲望,让人费尽心思去实现。

王某一直都垂涎于贺某的美色,仗着他们对他的信任,对贺某下手。自古以来都流传着“朋友妻,不可欺”,一旦越界,就会失去自己的朋友,想必以后也不会有人跟他亲近。朋友的妻子也是自己的朋友,应该尊重爱护,而非欺负。

但是王某在欲望的驱使下,失去理智,在没有开灯没有征求贺某的同意下,对其实行强奸。最后的报应来临,只能说他是咎由自取。

在这件事情中,值得学习的是,贺某没有为了所谓的清白名声而忍气吞声,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只有勇敢面对才是战胜困难的第一步,才能将坏人绳之以法。

“妇女没有表现出任何比男人更弱的品质,但是她们被贴上了弱者的标签”。可能只是体型力气上的差异,让女性处于弱势地位,但是能力上,女性的能力并不比男性差。

男女平等,不单单是地位平等,我们也要肯定女性的贡献,知道女性的难处,为她们的权利而奋斗,这是全世界人民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

我国越来越重视妇女的权利,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妇女,让她们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这一案件发生之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人们为其狗血和离谱程度而震惊不已,既惊叹于人性的阴暗,又探求着法律的答案。

那么在本案中体现的法律内容主要是:王某的行为究竟构不构成强奸罪?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强奸罪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明知自己与女性发生性行为会侵害其自主权,而不加控制的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即明知不该发生性行为而继续强迫性交的行为;并且只有针对女性时才能成立。

在本案中,王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违背了贺某的意愿,明知贺某将自己错认为闫某,却依然继续性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的主观要件与侵犯法益。

二、强奸罪的行为内容

强奸罪的行为内容主要包括三种情形:暴力、胁迫、其他手段。

暴力手段主要是行为人实施殴打、杀害等针对身体的暴力行为,使妇女无法抵御且不能反抗正在遭受的侵害,进而使性自主权受到损害。

胁迫手段主要是行为人根据自己掌握的一些可能使妇女感到极其恐惧的事实而进行威胁,使妇女不敢反抗而不得已发生性关系。

其他手段,顾名思义就是除了暴力、胁迫以外的,但是又能产生与暴力、胁迫同等相当结果的手段,即也能使妇女不知、不能、或不敢反抗。例如利用妇女醉酒,熟睡等与之发生关系。

在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明显属于“其他手段”,王某利用了“贺某正在睡梦中,并在之后将王某认为是闫某的错误认知,而陷入了不知道反抗的状态”而“偷偷摸摸”地与之发生了性关系,是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构成强奸罪。

三、王某能否以“享受”、“配合”等理由来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

其实这一问题主要是:“享受”和“配合”能不能作为“没有违背女性性自主权”的理由?

显然是不能的,在本案中,贺某其实是半梦半醒的状态,她的所谓的“享受”和“配合”都是基于错误的认知,都是基于认为性行为的对象是男友闫某,而在实质上还是不愿意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的。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享受”和“配合”,还是要有明确的同意,否则仍然构成强奸。

所以“享受”和“配合”并不能减轻王某的刑事责任。

【结语】

“朋友妻,不可欺”,这不仅是法律的答案,更是道德的底线。

嫉妒是人性的弱点,怨恨会成为它的升格,当阴暗蒙蔽了双眼,犯罪可能就随之显现,但是任何行为都会付出相应的代价,需要用一生去承受。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0 阅读:12

马溜盐究员

简介:分享知识,一起学习